1、在监督法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监督法学习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组织自治州“一府两院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法,全面、准确地领会其精神实质,为监督法的实施做好准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监督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但如何行使监督权,在法律上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近几
2、年来,各地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实施监督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尤其是当前改革开展的关键时期,艰巨繁重的改革开展任务,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对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监督法的起草工作,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推动下,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反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数十易其稿,终于公布实施,这是我国民主立法的典范、集体智慧的结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制定监督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健全人大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也有
3、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系统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那么,以及监督的重点和方式,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监督法的公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良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监督法不仅是一部标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
4、督工作的法律,更重要的是一部涉及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重要法律。监督法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在标准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方面,作出了许多制度性的创新。这部法律的实施,对于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同志,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公布实施监督法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密配合、做好工作,切实保证监督法在我州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抓紧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今
5、天的会议结束后,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监督法,并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吴邦国委员长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监督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做到吃透法律条文,理解实质内涵,全面准确地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同时,要通过报纸、播送、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阔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法,为监督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学习监督法,必须突出重点,进
6、一步提高对人大的性质与职权、对人大监督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
7、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在新的形势下,加强人大监督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是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根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开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对监督法的学习,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同志都要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的特点和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决性和自觉性,不断强化依法实施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根底。 在认真学习的根底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对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对过去我
8、们实施监督工作的做法和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做出调整,认真加以标准,实现平稳过渡,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也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具体措施,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配合人大常委会实现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 三、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良人大监督工作 多年来,自治州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坚持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改革开展稳定中的重大
9、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良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为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促进自治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开展作出了应有的奉献。监督法的出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选好监督题目,标准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实效,切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我州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要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根本原那么。一是要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
10、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始终。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常委会既要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通过监督来纠正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偏差,又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切实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三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靠集体的智慧保证监督权的正确行使,使监督过程中的每一个重大问题都在充分发扬民主的根底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来决定。 要坚持把关系改革开展稳定大局和群众
11、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把增强监督实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选题、调研、审议、催促整改等环节的工作,把能否发现“一府两院工作的主要问题和缺乏,能否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能否催促“一府两院切实改良工作,作为衡量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催促有关机关强化工作制度和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好、实现好、开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
12、的监督。监督法在标准人大监督工作的同时,对“一府两院如何接受监督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尊重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严格执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各项工作,但凡监督法规定的“一府两院应该履行的义务,都应不折不扣地履行。要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各项工作报告,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汇报材料。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意见、答复询问。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总之,要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进一步改良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 同志们,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是当前自治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共同的重要任务。希望大家振奋精神,积极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奉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