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人事局生育工作意见 依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县公务员局2023年度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主任责日常管理效劳工作,确保计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 2、坚持局务会定期争辩计生工作制度,把计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各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乐观协作和参与规划生育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二、狠抓常规管理,提高机关计生管理效劳水平 建立健全计生管理台帐,准时滚动更新,做到报表准时、完整、精确。抓
2、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工作,催促相关人员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按时组织查环、查孕和访视工作。对应办理生育效劳证和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对象要催促其准时办理。按时兑现相关人员的计生嘉奖政策。加大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员的查处力度,凡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家属违反政策生育或消逝规划外生育或非法抱养等现象,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准时进行严峻处理。 三、深化宣扬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始终把宣扬计生根本国策、加强干部职工对人口与规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教育作为根底性工作,利用局每月例会组织干部学习规划生育政策法规,深化宣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人口与规划生育学问,着重宣扬202
3、3年12月中共中心、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沟通心得体会,关心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履行计生职责和义务的自觉性。 四、履行计生综治职责,落实计生“一票拒绝制度 加大计生综合治理力度,将计生责任落实到人事管理的各项环节中: 1、在办理干部录(聘)用、流淌调配手续时,应要求申请人供应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按时出示证明或觉察有违反计生行为的,一律不予办理。 2、考核奖惩培训股在推举、办理表彰嘉奖,审核股级干部任职手续前,应要求申请人供应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未能出示证明的,一律不予推举办理。 3、专技股办理职称评聘手续时,应严格执行规划生育相关规定,对觉察有
4、违反计生行为的,依据闽职改字(1988)004号、闽计生委(1988)002号文件规定处理:(1)凡超规划生育,至今未按规定作过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得高聘,不得晋升职务工资;(2)凡超规划生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已按规定受过处理,并从处理之日起满五周年的,可按有关规定参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工资福利股办理调资升级手续时,应严格执行规划生育相关规定,对觉察有违反计生行为的,依据闽人发(2023)105号文件规定处理:对规划外生育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其受到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结果,依据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对其工资等有关待遇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乐观走访联系,认真做好挂点村计生帮扶工作 认真做好挂点村计生帮扶工作,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定期参与挂点村计生例会,把帮扶对象逐一落实到人,乐观与计生帮扶对象协商切实可行的帮扶项目,竭力为帮扶对象解决各方面难题,并在各重大节日期间对其进行走访慰问。 六、发挥职能优势,支持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乐观措施,全力支持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技术人员符合职称评定和聘任条件的准时赐予办理评聘手续;对计生干部符合增资条件的准时赐予办理增资手续;依据实际需求,有规划地招录(聘)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人口计生部门进人时,在条件许可的状况下,优先赐予办理录(聘)用手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