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效劳所人事管理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XX省司法厅关于下发XX省基层法律效劳所机构脱钩改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江政办发x号文件精神,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全市法律效劳所人员的人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管理对象与内容 标准基层法律效劳所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是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需要。基层法律效劳所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与聘用合同管理,对于实现用人单位自主权与择业自主权的统一,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对象。全市法律效劳所脱钩改制后的在岗人员。 2、内容。法律效劳所工作人员全员委托市人才效劳中心代理,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 二
2、、代理事项与方法 1、代理事项: 保存个人原身份和原性质; 管理人事档案; 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代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 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2、代理方法: 各基层法律效劳所统一填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代理人员登记表和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各基层法律效劳所将委托代理人员的档案登记造册,并统一移交市人才效劳中心; 市人才效劳中心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定人事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人事代理费。按照“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原那么,原在编人员每人每年缴代理费70元,新聘用人员每人每年缴180元; 市人
3、才效劳中心发放人事代理证。 三、聘用合同签订与变更 在岗的法律效劳所工作人员,均应签订XX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一式五份,经市司法局见证后,送市人才效劳中心鉴证生效。聘期一般与人事代理期限一致。 法律效劳所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满的,应及时续签。聘用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的,要终止聘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或流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基层法律效劳所新进人员需及时到市人才效劳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手续。 2、市人才效劳中心为代理人员审批档案工资,作为缴纳养老保险金和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3、各法律效劳所对至今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要积极参保,并及时将保险金缴市人才效劳中心,由市人才效劳中心统一与市劳保局保险处结算。 4、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合伙制法律效劳所章程执行。 上述意见希遵照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