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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方案.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325642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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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方案 为努力营造开放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效劳环境、标准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谐奋进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效劳市域经济开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开展环境考核评价方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开展环境领导小组(简称优化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组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 二、考核对象 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

2、容由制度建设、执行纪律、工作效率三个方面组成,过程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制度建设分值20分,执行纪律分值40分,工作效率分值40分。 四、考核方法 (一)月度方案。各考评对象将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月度,每月1日前填写月度工作方案表,报政策法规科汇总,经局优化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优化办。 (二)月度考核。每月28日前,各考评对象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帐,收集工作材料,填写月度工作纪实,报政策法规科汇总,经局优化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优化办。 (三)季度考核。每季末月28日前,各考评对象填写季度工作小结表,报政策法规科汇总,经局优化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优化办。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表彰挂钩。凡考评对象不能按时完成上述考核内容,或考评对象内人员受到市优化办督查扣分处理的,不得申报评先表彰。 (二)考核结果与个人奖励资金挂钩。(按季进行考核) 1、凡个人受到市优化办督查扣5分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的优化开展环境奖励资金。 2、凡个人受到市优化办督查扣分处理,影响到局班子成员奖金发放的,扣发当事人当季优化开展环境奖励资金。 3、凡个人受到市优化办督查扣分处理,影响到全局干部职工奖金发放的,扣发当事人全年优化开展环境奖励资金。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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