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资料 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义: 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利于逐步改变群众对男孩的性别偏好,消除性别不平等,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家庭、社会和谐,是落实方案生育根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开展。实现人口性别的数量平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危害性: 一方面破坏人类固有的自然生物属性,造成婚姻年龄阶段男女两性比例失调和未来婚姻的失衡;另一方面破坏人与自然的和谐,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开展和可持续开展,影响人口平安、民族繁荣和社
2、会稳定;其次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仅会直接造成婚姻挤压,危害女性的生命权和生存权,还会引发性暴力等高频犯罪,冲击家庭稳定,影响社会和谐。预计20年后,我国将出现3000万个“光棍汉,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刻不容缓。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并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 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根本国策。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
3、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章第二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章第三十六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方案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第五十一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方案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条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四、打击“两非的法律依据: 1、严禁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以及其
4、它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医学上确有需要的,孕妇应当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并报其户籍所在地市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前方可鉴定胎儿性别。(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七条) 2、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对妊娠妇女本人要求终止妊娠的,应查明原因。如发现属于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的妇女怀孕而要求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应予拒绝,并将情况通报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八条) 违反方案生育规定怀孕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应到县以上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手术。 3、符合方案生育规定怀孕的妇女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
5、终止妊娠: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 (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平安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四)省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第 (一)、 (二)、 (三)项情形之一终止妊娠的,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县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应当向所在地县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4、使用药物终止妊娠必须在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药品经营者不得将终止妊娠药物出售给个人
6、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5、禁止个体诊所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规定第十二条) 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县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监督行政部门检举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举报内容查实后,由当地县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规定第十三条) 7、违反本规定,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非法为符合方案生育规定怀孕妇女终止妊娠的,由县以上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属国有和国有控股单位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降薪或撤销职务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或解聘的行政处分,并依
7、法撤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第十四条) 8、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由药品监督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规定第十五条) 9、个体诊所违反本规定鉴定胎儿性别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第十六条) 2023、符合方案生育规定怀孕的妇女违反本规定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由县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属生育一孩的,三年内不予批准其生育申请;属符合方案生育规定准予生育二孩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规定第十七条) 11、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
8、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篇:性别比综合治理严禁开展“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 及溺弃女婴合同 甲方:醒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江远 乙方:丈夫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住村(居)组妻子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住村(居)组 根据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有关条款之规定,我夫妻已持孩生育(效劳)证,为保证实现优生优育,不歧视女孩,尊重夫妻的生育权利,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符合自然规律,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效劳;免费
9、为乙方提供叶酸;义务向乙方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非法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的相关规定、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社会危害和远离不平安的人流引产等知识;免费按孕产妇管理系统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随访效劳;积极为乙方提供和援助分娩效劳和开展新法新生效劳。 二、乙方每年定期于 3、 6、 9、12月份1至5日到醒民镇计生妇幼保健站参加环情孕情监测管理效劳;如确实外出的,必须到流入地计生部门参加环情孕情监测管理效劳并及时寄回真实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三、乙方在怀孕期间严禁违法到相关医疗单位利用b超或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 四、乙方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或
10、特殊情况需要引产的,必须经醒民镇计生办审核上报XX县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局批准同意,并到指定的正规医疗机构实行。 五、乙方引非人为因素意外导致流产的,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核实。 六、乙方在婴儿出生后1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严禁出生婴儿性别瞒报、相关信息迟报、错报。 七、严禁溺弃女婴,如乙方出生生育死亡或死胎死产的,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核实。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醒民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男方女方: 二o一年月日 第三篇:
11、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资料 1、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2、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妇女生育时活产婴儿的性别比,即20230个活产女婴对应活产男婴的数量。正常值是20232-12023,即生20230个女婴就要对应出生20232-12023个男婴。 3、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及危害是什么。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复杂。就目前来讲,受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利用现代医学科技检测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然后选择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性犯罪增加。如果人在性发育成熟后始
12、终得不到婚配,一些自控能力差的男性,在受到不良性刺激和诱惑之后,就可能出现强奸、轮奸等性犯罪行为。二是恶性事件频发。男女婚配年龄段的性别失衡,会使人们情绪烦躁、社会暴力行为多,争吵、斗殴、伤害事件也随之发生。假设这种情况长期不能得到改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程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导致青年男女比例失衡,是社会上很多丑恶现象滋生的温床,如同性恋、卖淫、非法姘居等。如果这些社会毒瘤不得到铲除将会阻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符合方案生育规定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妊娠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2)胎儿有严重缺陷;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
13、生命平安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 (4)省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1)(2)(3)项情形之一终止妊娠的,还必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三名以上医生签字,并由县级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前方可终止妊娠。 第四篇:综合治理性别比实施方案外政发202335号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各支部、村委、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方案(国办发(2023)59号)的精神,为建立健
14、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根本目标 在全乡范围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大力推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落到实处,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严厉查除和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到202223年根本实现省委、省政府决定中提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的目标,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和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部门联动格局。 加强领导,部门联动,是综合治理
15、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保证。 1、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事关民族兴旺兴盛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将之列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督查的重大事项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建立机构。乡设立以党政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协调和领导当地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3、建立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通过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真正做到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