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学打印材料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校开支,减少打印教师的负担,特做如下规定: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打印内容原那么上由本人打印后,交专职教师印刷。 2、领导成员的印刷30页以内的内容直接交专职教师印刷,并做好记录,超过30页者由正副校长批准。 3、学校打印,原那么上不能影响打印教师的正常教学。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的正常业务,特殊情况需要打印者,经由正副校长批准。 5、除学校统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级或学生个人的内容。 6、全体教职工的个人资料复印5页以下者,原那么上统一于每天下午两节课后复印,特殊情况下须报请于正副校长。 7、打印用纸由总务处统一购置,打印员每月月底核对购置和使用用纸,写出简单小结交总务处; 8、打印教师:z; 9、此规定于即日起生效。 校委会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