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微企业金融债管理方法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查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一、概念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国家小型或微型划型标准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集团成员企业、金融类企业、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规模划型标准执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方法(农银规章(2023)49号,以下简称小微信贷方法)规定。 二、范围 本指引适用对象为符合小微信贷方法规定且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三、原那么 (一)突出特色。根据小微企业区域特征、经营特
2、征、风险特征等,突出小微企业信贷审查的针对性、差异性和灵活性。 (二)注重效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审查效率,满足小微企业用信小、频、急的特殊要求。 (三)标准运作。小微企业信贷审查应统一程序和操作标准,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开展。 (四)控制风险。小微企业信贷审查必须充分揭示风险,分析还款来源的可靠性和风险缓释措施的有效性,提出合理的信贷方案。 第二章小微企业贷款审查要点 四、合法合规性 (一)产行业政策。小微企业信贷审查须严格执行国家产行业政策,根据客户所处行业情况,适用不同的信贷政策。 (二)环保政策。坚持绿色信贷原那么,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不得提供银行信用。对存在
3、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审查应关注是否已整改到位。 (三)特许经营与资质等级。从事特殊行业经营的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行业特许经营证明,实行资质等级管理的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并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经营活动。特殊行业经营资格审查和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可参见法人指引相关章节。 (四)我行准入要求。 1.授信准入执行小微企业授信管理方法(以下简称小微授信方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2.单项信贷业务准入执行我行单项信贷产品的制度规定。 【提示】 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应在授信业务活动中声明是否为授信申请人的关系人。 五、资料完整性 (一)客户根底资料。 小微企业首次办理信贷业
4、务,应提供下述根底资料。已有档案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以及评估、登记等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可不重复提供。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税务登记证。企业从事特殊行业或特种产品生产经营的,需提供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行业特许经营证明、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 2.环保许可证明(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 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公司制企业或合伙企业必须提供)、验资证明、董事会(或股东会,或全部合伙人)同意申请用信授权书(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身份证明。 4.企业近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缺乏年的为成立以来)及近期财务报表。 5
5、.贷款用途证明,如购销合同或其他经济、商务合同书、招投标协议等。 6.企业在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银行对账单,外贸类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报关单,制造类、住宿餐饮类企业授信月份前12个月或上年度的水电费单据。如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相关资料的时间跨度为成立以来至授信月份。但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可不提供银行对账单、报关单、水电费单据等。 7.担保资料。 8.提供企业在开立结算账户的情况,小微企业资金通过个人账户往来的,还需提供关键管理人员在授信月份前12个月的个人账户资金往来情况。 9.对于原以私人名义或以其他企业名号经营、现企业延续原经营产品、模式的,可提供原经营实体的资料(
6、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销售采购合同及三表等)作为审查依据。 2023.单项产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提示】 仅办理简式快速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可不要求水电费单据。 关键管理人员主要指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别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也可能在企业经营决策中起关键作用或以个人账户协助企业资金往来;具体到某家企业、某项审查内容,需视实际情况分析确定谁是关键管理人员,下同。 对于营业收入和企业资金往来账户差距较大的,用于企业资金往来的个人账户需由借款人指定、客户经理调查确认、审查人员审查,一般经确认的个人账户在一个授信期限内不更换;如出现通过非确认账户进行企业资金往来的情况,审查应予以特别关注。 (二)内部
7、资料。 1.报告期企业的银行信用查询记录,以及我行c3系统风险提示查询结果。 2.报告期关键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查询记录。 3.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 4.抵押物价值内部评估(或确认)报告。 5.信用等级评定、客户分类、定价(利率)以及信贷资产风险贷时分类意见。 6.调查(评估)报告。 六、经营管理情况 (一)概况。 企业成立日期、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权结构及变动、经营范围、管理模式。 【提示】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小微企业生命周期普遍较短,而成立初期或者经营时间较短的小微企业往往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其贷款违约率也相对较高。 (二)关联企业。 因股权投资、家
8、族亲友、实际控制人、担保关系等形成的关联企业,可能存在相互拆借资金、挪用贷款、虚构交易共同套取银行信用、过度融资、担保链及担保圈等情况。审查可查询人行企业征信系统关联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子系统及我行c3集团与关联客户分析系统获取关联企业信息。 (三)关键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年龄,从业经历,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和嗜好,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合作情况。假设企业有多个股东,如有必要,可说明各股东之间的关系和分工。 (四)产品。 1.企业工艺流程、产品平安和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能、机器设备和技术能力,主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2.主导产品的供求状况、市场竞
9、争力、产销率、毛利率。 3.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本钱优劣势。 4.产品销售市场是否成熟、稳定。 5.购销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特点。 【提示】 商贸类企业主要从货物流、单证流、资金流方面去审查,分析企业经营的平安性、稳定性和成长性。其中,内贸企业主要审查企业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目标客户群及产品的市场定位,侧重关注物流单据(包括不限于出货单、货运单等)。 (五)三表。 1.水表、电表。对生产型和效劳型企业通过水、电数据侧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动状况。 能源或资源的消费结构(不限于电和水)及变化; 用水、用电量及水费、电费支出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包括季节性因素)。 2.税表。对于能够提供税表
10、、且税表较为标准的企业,可将税表作为核实收入规模的依据,着重审查: 主要税种及所纳税额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应纳税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提示】 商贸类企业审查税表、工资表和报关单,需区分内贸与外贸企业、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风险特征,判断企业真实经营状况。 必要时可关注员工数量及其变动情况、研发和营销等重要岗位的人员是否稳定、员工工资发放是否正常等信息,以侧面核实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六)客户群定位。 存在集聚特点的小微企业,根据其所在客户群的共同特征和金融需求可分为商圈、产业链(供应链)集群、产业集群等,客户群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高,但不同客户群的风险点和
11、审查重点有所不同。不存在集聚特点的小微企业,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审查需单独分析。 1.商圈。包括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综合市场等。着重审查: 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配套设施、经营年限、市场年交易总量及增长情况; 区域内同类型市场竞争情况及本市场在区域内的影响力,区域市场内摊位的出租情况、租金变化以及商铺转让费用情况; 经营模式(如自产自销、代理销售)及竞争程度; 企业上下游都是批发或零售型客户的,是否存在不正常的市场代理关系。 2.产业链(供应链)。小微企业围绕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从事经营活动,易于获得稳定的订单及商业时机。 对核心企业着重审查: 所处产业在国际/国内/本地区的
12、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 按期付款能力。 对小微企业着重审查: 与核心企业合作的期限、关系稳定性和履约记录; 本钱控制能力、供货(效劳)履约能力(适用于产业链上游); 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回笼周期(适用于产业链上游); 对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结算方式和周期(适用于产业链下游)。 3.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在一定范围的产业集聚区内从事同类行业,该产业集群具备一定规模和行业地位。着重审查: 该集群或该类产业在国内/本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产业集聚区内根底设施、营商环境、协作配套及融资增信、政府支持(包括税收减免、政府引导基金投入、扶持转型升级的政策)等软硬件环境; 小微企业自身
13、开展定位(如本钱领先型、出口导向型、技术创新型、产品独特型等)及比较优势; 小微企业成长性及经营效益与本地同行的平均水平比照。 【提示】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优质商圈、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小微授信方法提供了批量授信的审批模式。 七、财务分析 (一)财务根本状况。对经客户经理确认真实性的财务报表,着重审查企业资产和负债的构成、应收和应付款项的结构、金额相对较大的科目及异常波动的指标、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等。如有必要,可结合三表、企业内部管理及员工工资发放等情况综合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亦可提请调查部门实地盘点企业主要资产。 (二)资金流。 比照企业账户与关键管理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变化情况,掌握企
14、业整体的资金流量和流向,分析企业营业收入实现的合理性。着重审查: 1.企业账户往来结算情况; 2.关键管理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变化情况; 3.企业收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结算的情况; 4.授信月份前12个月企业及个人账户大额资金往来的交易对手; 5.我行信贷资金的支付和使用、还款资金来源。 综上,通过审查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信息,审查人员对企业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做出整体判断,从而评价企业偿债能力。 八、信用状况 (一)银行信用。 1.对企业:账户开立情况,在各家银行(包括我行,下同)的授/用信额度、用信方式及信用记录,我行信用份额。需关注多头授/用信问题,警惕企业过度融资,可分析是否存在以下情况:同一家企业在多家银行用信;同一实际控制人旗下多家企业在不同银行或同一家银行用信,且局部融资主体用信额度超过实际经营需求,有挪用或统筹使用问题;同业信贷策略发生变化且已对企业资金链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