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迪庆州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迪庆州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要求,由州统计局发起对迪庆州所辖联网直报企业的抽中户开展抽查。 一、执法主体:迪庆州统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起部门,职责制定抽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 二、抽查对象:从迪庆州联网直报企业法人单位中随机抽取5户进行检查。 三、检查人员:依据工作需要抽取,每个检查组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 四、检查层级:州统计局对5户抽中
2、的检查对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状况实施现场检查,依法检查抽查内容事项,作出相应结论。 五、抽查方式:现场检查 六、抽查内容: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1-7月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状况。 七、抽查时间:8月13日8月30日。 八、抽查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统计法、中心八项规定以及迪庆州公务接待方法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到: 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扰检查正常开展工作; 担忧排检查人员参与一切与检查无关的活动; 抽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现场核查不得影响被抽查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收受被抽查单位礼品礼金,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检查期间不向当地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反应检查状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