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区域(专业)公司施工治理部门的平安消费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消费方案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做好施工消费方案与平安技术措施方案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组织平衡消费,保障平安工作与消费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必须视同消费方案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平安防护设备、设备的施行工作要纳入方案,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消费任务与平安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处理平安工作的施行,对违犯平安消费制度和平安技术规程的施工消费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消费治理人员,必须坚持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把平安
2、治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消费中出现不平安要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平安活动和平安消费检查,掌握所属各的平安消费情况,检查消费中的不平安征询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良意见,并监视落实整改。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备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备的检查与验收,及时觉察征询题,监视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落实。 8、负责做好本单位严峻危险源和重要环境要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单位严峻危险源和重要环境要素进展检测、评估、监控,制定本单位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9、对运营承包与平安消费挂钩以及稳定平安消费队伍等提出建立性意见,对减弱平安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催促处理。 10、参加平安消费大检查和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