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333678 上传时间:2023-04-19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4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2023年安全专项整顿方案.doc_第6页
第6页 / 共46页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平安专项整顿方案 为了全面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和建筑施工平安,继续保持我县建设系统平安生产的平稳态势,根据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建设系统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类整治,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在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排查的根底上,掌握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数量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数量,

2、根据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对违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全面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无条件撤离现场,监理单位停止监理业务,建设单位限期完善手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分。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 2、对证照、手续齐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和城 1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平安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

3、、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县建设系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设系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建设系统专项整治检查组。 (一)县建设系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县建设系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指导建设系统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葛明亮(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宇奎(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唐亮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吕茂荣(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

4、局纪检组长) 2王俊生(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侯青云(县园林局局长) 成员:彭永星(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宫二青(县工程平安监督站站长)郝卫东(县城乡建设局规划股股长)弓伯豪(县供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全红(县供热管理站站长)李国华(县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股长)张永跃(县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主任)贾文忠(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连鹏(县城建管理监察队队长)张永林(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王成岗(县城乡建设局市政办公室主任)张国俊(县城乡建设局村镇规划股股长)田春升(县建筑设计室主任) (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平安监督站办公室,负责全县建设系统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县

5、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县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办公室下 3设5个检查组,检查组负责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以及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办公室主任:王宇奎(兼) 房屋建筑工程和施工企业检查组组长:王宇奎 成员:彭永星宫二青郝卫东贾文忠张永跃李国华张国俊田春升周哲峰城市照明、排水设施平安检查组组长:唐亮荣 成员:王成岗孙俊青城市供热供气平安检查组组长:王俊生 成员:弓伯豪刘全红李志强弓志文常征 城市公雷锋设施平安检查

6、组组长:侯青云 成员:张文东尹治忠鲁翠梅张晓青 闫有生 白建国崔耀珍 彭秀清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和时间 排查工作从4月5日开始到6月底结束,本次专项整治将对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平安生产、工程建设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城市市政公用企业运营过程中落实平安生产制度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的平安生产状况和平安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履行平安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对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工程检查的内容 1、工程工程是否依法取得了建筑工

7、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办理了质量、平安监督等相关审批手续;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建设单位是否牵头组织协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工程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对手续不完善的工程是否按要求停工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对手续完善的工程,是否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并拨付了建设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是否牵头组织对本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监督整改,并如实记录。 3、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是否考虑了施工平安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平安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

8、对防范生产平安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是否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平安和预防生产平安事故的措施建议。 4、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催促施工单位对发现存在的平安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是否按照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建筑平安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

9、施监理。 5、施工单位工程部是否按照全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建筑平安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有关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是否按规定投入了保证本工程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是否建立了平安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了专职平安生产 6管理人员;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建立了台账,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检查的内容 1、是否按照市建设系统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对本

10、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建筑平安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工程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企业所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工程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平安监督手续等相关审批手续,企业是否领取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有效期满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延期。企业所属“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总包企业是否将工程分包给没有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 3、是否建

11、立健全了平安生产责任制,是否与子公司、分公司、工程部层层签订了平安生产责任书,平安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7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平安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平安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4、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平安管理人员;主要责任人是否每月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建筑施工平安生产重大问题。 5、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建筑施

12、工平安措施费;是否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从业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公示,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了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平安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三)对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检查的内容 1、检查责任单位平安生产管理的有关内容 是否按照本次市政公用设施平安运营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责任制度;是否对本单位及下属单 8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平安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13、 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平安审批手续;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各类资质或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平安培训。 是否建立了平安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平安生产责任书,平安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平安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平安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是否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建立了

14、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平安生产重大问题。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了平安费用;是否交纳了平安生产抵押金;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 9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平安应急的演练;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平安事故,是否存在瞒报、或拖延不报的现象。 2、检查责任单位的市政设施平安运营的有关内容 城市燃气设施方面。第一,是否对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管道、阀门等平安设施、设备和

15、平安附件等进行定期检验。第二,是否存在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的问题,如存在,是否进行了撤除工作。第三,生产、净化设施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第四,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岗位平安管理制度。 城市供水排水设施方面。第一,是否开展了对老旧管网的监控和改造工作。第二,是否存在排水严重不畅的路段和区域。第三,是否制定了有效的汛期排水应急预案,并保障了相应的人员、物资。第四,是否对道路上本单位产权的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方面。第一,是否落实供热用煤的合同、购置资金、运输保障等。第二,是否对生产、运行设备设施开展了全面的维护。第三,是否制定落实了对设施、管网的保护措施。第四,是否能按标准和标准组织生产、运行,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供热。 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方面。第一,是否对风景区和城市公园的缆车、索道等其他游乐设施按规定进行了检测。 10第二,是否制定了顶峰期游客量控制及其他应急措施。第三,是否对道路、桥梁、水面、山体等重要设施和区域建立了完善的平安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