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列主义教学部党支部工作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根本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效劳。 第三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效劳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纪律严明、制度完善、作用突出,能经受各种考验,能团结和带着广阔教师完本钱部门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四条党支部
2、的根本职责: (一)认真组织广阔党员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职工生,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开展工作。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有方案、有重点、有层次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做好在优秀教师、中青年教师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中开展党员的工作。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关心教师的疾苦,维护教师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
3、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党支部建设 第五条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推动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 (一)学习制度。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根本路线、根本理论、根本经验和根本纲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专题学习。 (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每年要对开展组织生活
4、的情况进行总结。 (三)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有关规定按时召开,党课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民主评议制度。党支部定期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学年要坚持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党员和教师的评议和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七)思想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学期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
5、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八)集体领导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委分工明确,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第六条党小组的设立,应根据党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党总支审批和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具体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组织和催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
6、种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等日常党务工作。 (五)催促党员经常联系群众,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党小组设一名组长。党小组长由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长人选可由党小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后,由党支部报党总支备案,对条件暂不成熟的,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小组长。 第九条党小组长的职责: (一)按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学习,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向本小组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负责催促检查,抓好落实。 (三)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定
7、期召开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 (四)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况和要求。 (六)积极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开展工作。 第三章开展党员工作 第十条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方针,按照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员的指导性方案,切实制定开展党员工作年度方案和 第十一条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按照“早选苗、早培养、早教育、早开展的根本工作思路,积极引导,主动培养,严格管理,建设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十二条积极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高学历、高
8、职称人员和青年教师及低年级优秀学生中开展党员,及时把条件成熟的优秀分子吸收进党的队伍中来。 第十三条严格党员开展公示制,坚持开展程序公开、开展对象公开、考察方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的根本制度,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开展党员工作透明度。严格教育、严格考察、严格审查,确保开展党员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转正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章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十五条坚持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有方案、有重点地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六条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头脑,紧紧围
9、绕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和学校中心工作,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和主题,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的有效形式。根据学习、工作实际和党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积极开展特点鲜明、效果突出、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八条积极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搞好舆论宣传,用先进的事迹鼓励广阔党员,努力营造良好的党员教育气氛。 第十九条催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二十条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标准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加强对党员党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坚持对党员加强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按时足额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严格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人收缴、单独管理、合理使用。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每半年要对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作一次书面报告。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