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金评选程序及材料整理要求 评选地矿学院20232023学年 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要求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那么上,上一个学年的挂科数不得超过一门5.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那么上是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单亲家庭,低保户) (三)重要要求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二至四等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3.各学院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助学金充作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不得安排学生平分助学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助学生。 4.如有上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申请书(限500字,手写)、3.新疆大学国家助学金统计表(excel格式)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