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33494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PPT 页数:75 大小:1.6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药品注册审评(2015.7.24)..ppt_第6页
第6页 / 共75页
亲,该文档总共7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药品注册审评工作介绍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 2015.7.24 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简介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三、医疗机构制剂相关知识 四、现场核查与技术审评 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1、基本情况 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4年组建,2011年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药品注册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2、人员结构 中心现有编制35人,实有人数34人,是一支专业门类齐全的高水平专业化的团队,其中,博士、硕士学位人员21人,占总人数6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人;北京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北京中医药

2、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此外还有多名国家GMP、GCP、GLP认证检查员,先后7人次作为外聘专家到CDE工作。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3、组织机构 中心副主任中心副主任 综合业务科综合业务科 化学药品科化学药品科 办公室办公室 生物制品科生物制品科 中药天然药物科中药天然药物科 中心主任中心主任 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4、业务情况 组建以来,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专业人才快速成长。从最初的药品注册资料的简单接收、规范的形式审查与受理,到现在严格的资料审查、原始资料核查与现场核查,补充申请中的20项、21项、22项、34项、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按照38号文要求药品技术

3、转让和医疗机构制剂等申请的技术审评,以及药品再注册审评工作,各项药品审评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近三年药品注册申请接收与完成情况 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5、体系保障 2006年11月,中心首次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执行体系要求的工作规程。经过几年的运行与持续改进,目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已与药品审评工作完全融合,不仅为我中心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一、北京市药品审评中心介绍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注册

4、管理办法 药品现场核查管理规定 新药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 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中国药典及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 2、药品注册审批流程 形式审查与受理形式审查与受理 技术审评技术审评 行政审批行政审批 现场核查现场核查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3、药品注册申请的种类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境内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境外申请人申请进口药品注册按照进口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

5、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

6、效单体及其制剂;(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5)新的复方制剂;(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4、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4、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

7、剂;(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4、注册分类-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7.改变国内

8、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9.仿制药。4、药品注册分类-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两个概念: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注册分类1-6的品种为新药,注册分类7、8按新药申请程序申报。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天然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

9、制剂”是指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统称“法定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有关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的说明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是指替代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未被法定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具有法定标准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含量应占提取物的50以上。有关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的说

10、明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包括:6.1中药复方制剂;6.2天然药物复方制剂;6.3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中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主要包括: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主治为证候的中药复方制剂、主治为病证结合的中药复方制剂等。天然药物复方制剂应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其适应症用现代医学术语表述。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包括中药和化学药品,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以及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三者组成的复方制剂。有关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的说明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

11、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是指不同给药途径或吸收部位之间相互改变的制剂。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是指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9.“仿制药”是指注册申请我国已批准上市销售的中药或天然药物。有关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的说明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2.单克隆抗体。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4.变态反应原制品。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

12、物制品。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生物制品注册分类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3、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注册分类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2.DNA疫苗。3.已上市销售疫苗变更新的佐剂,偶合疫苗变更新的载体。4.由非纯化或全细胞(细菌、病毒等)疫苗改为纯化或者组份疫苗。5.采用未经国内批准的菌毒种生产的疫苗(流感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等除外)。6.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疫苗。生物制品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7.采用国内已上市销售的疫苗制备的结合疫苗或者联合疫苗。8.与已上市销售疫苗保护性抗原谱不同的重组疫苗。9

14、.更换其他已批准表达体系或者已批准细胞基质生产的疫苗;采用新工艺制备并且实验室研究资料证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的疫苗。10.改变灭活剂(方法)或者脱毒剂(方法)的疫苗。11.改变给药途径的疫苗。生物制品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12.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疫苗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疫苗。13.改变免疫剂量或者免疫程序的疫苗。14.扩大使用人群(增加年龄组)的疫苗。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疫苗。生物制品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5、注册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样品检验,是指药品检验所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

15、的药品标准对样品进行的检验。药品标准复核,是指药品检验所对申报的药品标准中检验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设定的项目和指标能否控制药品质量等进行的实验室检验和审核工作。药品注册检验由检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由中检院组织实施。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申报临床的注册申请,若药品属于生物制品的,还需抽取3个生产批号的检验用样品,并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注册检验通知。申报生产的注册申请,除生物制品外的其他药品,还需抽取3批样品,向药品检验所发出标准复核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收到生产现场检查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组织对样品批量生产过

16、程等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核定的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抽取1批样品(生物制品抽取3批样品),送进行该药品标准复核的药品检验所检验。6、药品注册检验的几种情形和时限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申请仿制药的注册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中药1、2类);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化药1类)以及生物制品送中检院检验。时限 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二、药品注册相关知识 7、药品补充申请事项(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5.变更药品规格。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医药卫生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