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回顾 案情回顾 2010年10月20日晚,药家鑫驾车撞倒一名为张妙的服务员。担心受害人记住自己的车牌号码,遂下车用自己携带的水果刀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在逃跑至郭杜南村村口时将正在路边的一男一女撞伤被周围的群众堵截并报案。11月29日晚,西安警方向社会公布了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再补8刀杀死伤者的案情。10月23日药家鑫已被长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11月25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药家鑫简介 姓名:药家鑫 年龄:22岁(1989年11月7日出生 职业: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 家庭:母亲已退休,父亲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政委)杀人原因:被撞女子倒地
2、之后看他的车牌号。药家鑫案:是否存在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民众的狂欢”药家鑫案。案情明晰,本不该变得错综复杂的。但纵观近年一些案件,似乎总有一种魔力,让简单的案件变成一桩震动全国的公共事件。比如,杭州胡斌案,湖北邓玉娇案等等。而这种魔力总是与权、钱等法外因素相勾连,激起民众某些关于权力失范、社会不公的想象。于是,在舆情鼎沸中,又一起公共事件诞生了。药家鑫案:是否存在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民众的狂欢”药家鑫案也没能打破魔咒。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说”,首先引来如潮的批评之声;央视报道又被认为有失偏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从犯罪心理学层面进行的动机分析,最终在传播中“信息失
3、真”,也引来骂声一片。她认为连刺动作,是一种潜意识重复弹钢琴的机械动作。剥去前后语境,模糊专家的治学专业,该论断被笼统归入央视的不平衡报道,简化为“钢琴强迫杀人法”在网上流传甚广。李也被网友嘲为“著名犯罪漂白家”。日前,李玫瑾公开回应质疑,表示自己未给杀人犯开脱,没对被害人不敬。自己不做民意审判,绝不能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药家鑫案:是否存在药家鑫案:是否存在“民众的狂欢民众的狂欢”我们倡导宽容,却也应契合现实语境。有知名高校教授如孔庆东,在访谈视频里大喊“不杀不足平民愤”,其间的极端与非理性,一目了然;也有以温暖、理性闻名的青年学者如熊培云先生,此时再提废除死刑,为药家鑫免死疾呼。以上论点
4、似乎都存有一定“盲区”。“不杀不足平民愤”含有民意审判的意味,而从药家鑫开始废除死刑,也有现实不公之处。药该不该被处以极刑,应交由现行法律,让法律给他一个公正合理的归宿。假如没有“魔力干扰”,即便一个法律门外汉也清楚,撞人后不施救,反而凶残地连刺8刀致人死亡,怎么说都难逃一死。因为受害者未有过激行为,激情杀人说不成立;三天后归案,也难言自首。媒体舆论左右审判是唯权办案表象媒体舆论左右审判是唯权办案表象 在药家鑫案件过程中,民众担心更多的是来自对权贵背景干预司法的警惕早在2010年底,就有媒体报道称药父曾是西安某机械厂副师级军代表。而此后央视专题报道药家鑫,从撞人到杀人!。这位身陷看守所的音乐学
5、院高材生在镜头前满眼含泪,悔恨诉说人生经历。虽然该节目可能确实让一部分观众感叹中国学生教育之弊、惋惜药家鑫一念之差铸成大错,但在那些已经对CCTV报道模式抱有负面印象的人看来,这段访谈不过是引导舆论的新途径而已。而后孔庆东因在一家视频网站节目中认为药家鑫能够进学校学习,自己开车,一定是有背景的人,同时怒斥新闻为杀人犯开脱,毫无廉耻、毫无人味,相伴而来的大量媒体评论,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河北李刚门事件。央视报道中只要有些许缝隙,群众似乎就能解读成权贵勾结的血酬定律。考虑考虑社会和政治意义社会和政治意义的的民意审判民意审判是司法逃避责任的表现是司法逃避责任的表现 中国法治缺失最大的问题是在办案时太过注
6、重所谓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大多数情况下唯上办案,政治办案,前不久发生的天价过路费案件中,案件判决结果引起社会极大凡响之后,河南省高院迅速纠错,将中院涉案法官免职,这种看似雷厉风行的做法完全违背了法院上下级之间为监督关系,并没有人事任免权,中院的法官职务均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司法程序。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少数情况被民意裹挟,无法独立、客观的办案。邓玉娇案件的争议至今犹存,在涉及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也会非常顾及被害人家属的感受,担心被害者家属闹事上访,一般不敢轻易轻判。表面上尊重民意的判决,却是司法逃避责任的表现,背后所体现的是和公审公判一样陈旧的群众运动逻辑。而在一个成熟法治社会下审
7、判无需考虑社会和政治效果,唯一需要注重的就是法治效果,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即可。舆论审判舆论审判暴露司法权威不足暴露司法权威不足 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官法第8条第(三)项明确,法官享有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第七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这是中国目前关于司法独立的一些具体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
8、,似乎公众舆论对司法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影响,这背后暴露的是司法权威的不足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构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窗效应 公共论坛上出现苦涩的关键词:“全民皆法官,火星都知道”、“药家鑫不死,药八刀不绝”、“北有李刚,西有药刚”。面对这些,我们不得不反思,药家鑫为什么带给我们这么多苦涩?我们又怎样将这种苦涩化解和消弭?破窗效应破窗效应 美国政
9、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过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定律: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相关试验是:两辆完全相同的汽车,一辆完好无损地放在杂乱的贫民区,另一辆捅破天窗放在中产社区,结果放在坏社区的车辆安然无恙,放在好社区的破损汽车当天被人偷走。再把那辆好汽车弄坏,几小时后丢失。这个定律告诉我们,阻止坏的东西更坏,并阻止其无限蔓延的办法是修补破损而不是仅仅将其诅咒得更坏。化解药家鑫案件的社会阴影,最重要的是尽可能的找到其产生的根源,而不是再用我们的所谓理性无休止争论案件本身,宣泄、放大旁观者的个人情绪和观感。破窗效应 杭州飙车案中被称为“富二代”大
10、学生的胡斌超速驾驶改装车撞死浙大毕业的谭卓,警方最初公布车速只有70码,整个事件让我们记住了网络名词“欺实码”;河北大学校园被认为是“官二代”的李启铭酒后驾车撞死该校大学生陈晓凤,最后让我们记住的是“我爸是李刚”这句网络经典。我们的社会在对这些案件嘲笑之余给自己留下的是没有愈合的伤口,却没有关于责任和生命的深层次领悟,没能阻止之后更严重的药家鑫案件的产生。如果现在我们只是牢记“药八刀”这个名词,满怀悲愤争论他的“该生”和“该死”,社会的“破窗效应”还将继续传播和扩散,对于那些正在成长中的“药家鑫们”,对于把刀藏在心里没有拿出来的“药家鑫们”,我们更应该避免这种“破窗效应”,负责任的去深刻反思和
11、幡然醒悟.破窗效应 值得关注的是,药家鑫案还没有宣判,上海又发生了一起留学生在归国到港的机场,向母亲刺了九刀的恶性事件,关注社会的“破窗效应”,弥补社会教育的心理缺失,除了喋喋不休的争论和指责,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反省与担当。在物欲横流的氛围中,我们是宁折不弯还是随波逐流,我们的心灵给“药家鑫们”折射出的是对良知、道义的缺失还是温情、大义的光芒?时至今日,面对法庭上的药家鑫,我们有责任以成熟的心态面向公众平台,表达我们的意愿,还原法律的独立性,尊重法律的判决。有责任以冷静的心态反思我们的教育,中国是全世界大学生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重外在技能、轻心灵塑造的模式,造就了普遍意义上的社会投机心态。我们更应该为社会阐明一个道理:一个用反思和爱构筑的组织才更有未来,一个自省自律的社会才更有希望!谢谢观看!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