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管道范围【压力管道的平安监察范围】 【】 :根据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属于平安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平安保护装置等。1)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的介质,不管压力,温度及状态;2)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介质根据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属于平安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压力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平安保护装置等。 1)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的介质,不管压力,温度及状态; 2)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介质,不管压力、温度及状态;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气(汽)体、液化气体介质,未规定性质及温度,但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中规定不属于监
2、察范围的除外。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介质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 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中规定以下四类管道不属于监察范围: a)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b)军事装备,交通工具和核装置中的管道。 c)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的气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这里,所谓压力管道所属设施及平安保护装置的定义是: a)附属设施主要指用于压力管道的管道用设备、支吊架、阴极保护装置等。 b)平安保护装置主要指超温、超压控制装置和报警装置等。 注:最近颁发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那么(试行)中对压力管道、附属设施和平安保护装置的界定,明确为: a)压力管道指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平安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b)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 c)平安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平安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迫断阀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