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思考3篇 第一篇 1原因分析 1.1委托单位的需求是建筑检测机构造假的主要推动力 检测机构为何明知检测报告造假责任重并且要受到处分仍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造假呢。究其根源,是由于建筑检测机构为了在市场中生存,就必须满足委托方的需求。虽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方法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本方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建设工程的检测业务主要由施工单位进行委托,而施工单位在挑选检测机构时除要求建筑检测机构价格廉价、效劳周到外,出于保证施工顺利、加快工期、减少质量问题处理支出等原因考虑,往往希
2、望所施工工程的检测报告能一次合格,并能帮助隐瞒其质量缺陷。有需求就有市场,加之目前市场竞争惨烈,报告造假就成为检测机构为迎合客户争取顾客而采取的杀手锏。施工单位对检测报告造假的需求是检测机构报告造假的主要源动力。作为委托单位的施工单位一旦带着要求弄虚作假的委托动机选择检测机构的时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市场选择淘汰。那些坚持原那么,坚持公正科学拒不作假的检测机构将无法承揽到业务,最后将被市场淘汰,市场生存的法那么不再是优胜劣汰,而是“劣胜优汏,这样的市场绝对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而作为建设工程最后的使用者和出资者出了检测费拿到的却是假的检测报告和由于假检测该报告导致存在质量平安隐患的建筑产品。 1
3、.2制度不健全导致难以对检测市场实施有效监管 由于历史原因,在所有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检测机构的地位、责任及义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最权威的管理文件,限于当时的客观条件,局部条文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是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存在明显偏轻及局部处分手段难以执行等较为明显的问题。例如方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对于报告造假的行为的处理仅仅是处以三万元罚款。这样的处分,对于年收入动辄几百万的检测机构明显偏轻,起不到震慑之用。二是对于检测机构造假行为无进一步的诸如撤消检测资质等行政处分手段,导致建设主管部门面对这些反复造假的检测机构最多也只能按照管理不善
4、给予其停业整改的处理。但局部检测机构虽被停业整改但由于仍有证书在手,加之停业整改文件信息发布范围有限,这些被停业的检测机构仍到处承揽业务,导致一些检测机构在被停业整顿的情况下仍违规营业。三是按照规定对涉及造假的检测机构的个人及机构法人代表仅处以单位罚款的5%2023%的轻微经济处分,没有对其上岗资格等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根本无法触动责任人的切身利益。这些惯于弄虚作假的检测人员在这个检测机构不干了就到别的检测机构继续造假,甚至干脆把原来不能继续延期年审的检测机构注销,原班人马、设备又再成立一个新的检测机构继续造假等。由于方法对于违法违规检测机构的处分力度缺乏,未把违法行为与个人的执业资格挂钩等原因
5、,致使主管部门对于建筑检测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处分偏轻或难以处分,导致监管处理力度缺乏,检测机构造假屡禁不止。 1.3职责不明确导致难以惩治检测造假行为 建筑检测造假责任不清,导致对检测造假行为的处分困难,助长造假气焰。就目前检测报告造假重灾区的见证取样检测工程来说,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是由施工单位持证人员在监理单位持证人员的见证下在现场取样,然后共同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其中牵涉到三家单位。一旦检查发现见证取样类的检测报告与现场的样品不符,那么要认定是哪家单位的责任就有困难了,要确定是取样单位和见证单位所送的样品造假还是检测机构检测过程中造假,各单位互相推诿,在事后确实难以分清造假责任
6、,这就造成了处理困难,这是造成检测报告造假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之一。检测造假行为方式多且隐蔽,造成查处困难。为了限制检测机构造假,各地也采取了不少技术措施,如建立检测信息平台,使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能够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及时监督。但在这几年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很多检测机构为了逃避检查采取了各种对策,比方在软件中报告可不按时间流水编号,可以随意插入编号;在系统中可以对关键数据随意修改,而且修改后不会飘红和进行记录;采用万能试块伪造假检测数据等种种手段逃避监管,使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检测机构监管困难。 1.4制度不熟悉导致难以监管到位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力度缺
7、乏,宣传培训面太窄,前期的宣传培训大多面对检测人员,导致其他相关建筑责任主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不了解,不能及时制止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导致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和监管困难的原因之一。 2建议和措施 目前检测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已经是一个影响到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问题,整治的关键在于必须尽快完善建筑检测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理顺检测机构与其他各建筑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明晰责任,建立一些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加大对检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加大管理力度,使检测市场回归良性竞争,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平安。针对上述产生问题
8、的原因,建议进行以下整治措施。 2.1转变委托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委托单位错位,确保由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和委托建设工程的检测机构,消除由施工单位作为委托方对建筑检测报告造假的需求,彻底斩断检测造假的幕后推手,恢复正常的检测市场秩序。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出资建造者和最后的使用者,检测费用实际都是由建设业主支付的,建设单位肯定不会希望检测机构为施工单位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而导致最后自己所投资建设并使用的建设工程存在质量平安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让建设单位作为委托单位,实实在在的根据检测机构的效劳水平和技术实力来选择自己建设工程的建筑检测机构,让整个建筑检测市场的竞争回归到真正凭实力取胜的良性的竞
9、争环境。如:可以规定要求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必须与有资质的建筑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并将该检测合同作为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这样就可以彻底消除施工单位以委托方身份要求检测机构作假,并且以此作为谁愿意作假就选择谁作为选择检测机构主要条件的畸形竞争潜规那么,使市场竞争走向健康开展,彻底消除检测机构造假的动力根源。 2.2明确各责任主体检测责任,减少推诿 理顺建筑检测相关程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参与各单位相关责任,使各相关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并有利于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例如:对于目前检测报告造假重灾区的见证取样类的检测,检测机构由建设业主委托后,在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中,由检测机
10、构到现场进行取样,由监理单位见证,按照这样的程序,检测机构不再仅是对来样负责,而是对样品从采样开始到检测结果负责,使检测责任明确,一旦发现有检测造假的行为,责任容易确定,处分对象明确,对各单位在检测活动中的行为有更好的约束。 2.3完善管理法规,加大惩罚力度 完善有关建筑质量检测管理法规,加大对检测机构造假的处分力度。首先必须加大经济处分的额度,使其为造假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其次将其违规行为与其执业资质和资格挂钩,建立一套全区建筑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大监督抽调力度,建立全区建筑检测机构不良记录平台,记录汇总全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建筑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分的情况,并把
11、各检测机构及个人的不良行为与其单位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挂钩,对于严重违反相关检测管理法规、规定屡教不改的检测机构和个人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撤消其单位检测资质和相关个人的执业资格,将其清出市场,使检测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开展态势。 2.4加大现场抽检力度,确保建筑结构平安 加大现场材料及结构实体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建筑结构实体的抽测。除加大监督抽测的力度外,还应出台抽测细那么,对可能影响到建筑结构平安的部位的混凝土强度、钢筋数量位置等要求必须强制性的进行现场实体抽检,如:超过c50的混凝土结构、转换层结构、超高层建筑的下部柱构件等影响建筑结构平安重要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及其钢筋的数量以及位置要求强制性
12、现场实体抽检,通过对建筑重要构件的现场检测,在确保建筑结构平安的同时,也通过现场实体结构的抽检与其相应的见证取样的检测报告相比对,对于见证取样检测结果与现场实体检测结果相差大的,必须加大对现场实体结构的抽检数量,并对查实造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分,从而确保建筑结构平安,打击检测造假行为。 2.5控制市场检测机构合理数量,引导建筑检 测市场步入良性竞争加大对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准入的门槛,提高检测机构的整体素质,合理控制各地市检测机构的数量;加强建筑检测机构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培训教育,结合全区建筑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平台,逐步淘汰技术实力差、管理混乱并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的检测机构,使检测
13、机构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逐步提高,检测市场逐步向良性竞争的方向开展。 2.6建立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形成诚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建筑检测诚信体系,对于技术实力雄厚、管理标准的建筑检测机构,政府应予以扶持并予以政策倾斜。特别是政府下属检测机构,具有社会检测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其检测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技术素质较好,又因检测技术人员属于政府事业单位编制干部,更有责任感,更易于管理,受市场利益关系干扰小,执行相关的管理政策法规更及时到位,其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更容易得到保证,并能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抽检等各项管理工作中提供有力的建筑检测技术支持,是可以值得建设主管部门信赖的建筑检
14、测机构,应该予以扶持。 2.7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各方面齐抓共管 不仅要在各检测机构中进行检测方面政策法规及重要标准的培训宣传,而且还要组织建筑质量各责任主体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从而形成共同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建筑检测市场尽快回到正确轨道。 第二篇 一、轴线位移 构件实际安装轴线偏离标准轴线,主要原因有:测量时控制轴线和柱网定位线发生偏差,杠子杯口守线放偏.或杯口偏斜;梁板放线有偏差。构件制作时截面尺寸、外形不准确或扭曲,轴线用错,如安装柱子误用小提的中心线;薄腹梁吊装时,栓顶预埋螺栓位置不准确。柱子安装不垂直,纵横轴线不准确等可造成位移;各层柱子未围绕轴
15、线而以下层几何中心为起点造成误差积累;预埋件位置不正确,安装不精确等等。防治措施:各层放线均以控制轴线引出全部挂网定位轴线,用经纬仪校核。吊装前,对杯口十字线、杯口尺寸及构件尺寸和外形进行认真检查。对于三面弹安装线,根据控制轴线定位;防止相对面中心线不在个平面上,或用错中心线;构件就位后。应及时用经纬仪复测校正,柱子用钢楔钉紧临时固定,其他构件点焊固定,及时灌浆最后固定,以防发生偏斜;上层控制轴线和键网中心线应用经纬仪给出,防止用线锤逐层上引;预埋件位置控制正确,安装前校核,发现偏移及时处理。 二、垂直偏差过大 垂直偏差过大是指构件安装后垂直偏差超过允许值,其主要原因是:安装时复测次数不够,出
16、现误差或过大偏圈梁、柱节点采用钢筋焊接,如采用立坡口、帮条焊和搭接焊时,由于焊接工艺不当,施焊顺序不对、变形不一而造成柱和粱产生垂直偏差;梁与柱钢筋连接为平坡口焊接时,由于焊接变形而拉偏。柱子安装后,杯口二次灌浆混凝土强度未到达要求,即撤去铁楔,由于外力作用而造成垂直偏差,安装柱支撑和吊车梁时,由于柱构件而使柱子产生垂直偏差;柱杯口临时固定松紧程度不一致,风力影响或阳光照射。梁类构件两端支承面不平;屋架簿梁类构件制作或拼装过程中本身扭曲过大或安装时点焊不牢即脱钩,等等。防治措施:安装柱子时,要反复检查,防止出现误差,焊接对角同时等速焊接,焊接过程中应用经纬仪随时观察柱子垂直度情况,如有偏差,可利用电焊或氧乙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