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宣扬周宪法相关学问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根本法律准那么。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进展和变更的根底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进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根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二、宪法的作用是什么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国家权力有
2、效运行,标准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赐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开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2.确认和保障公民根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根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确实认和最有效的保障。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标准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平安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冲突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三、宪法与一般法律的区分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
3、的特征,主要是: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根本权利和根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需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根底,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2.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需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当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
4、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3.创制程序不同。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人民制定宪法必需由一个国家全部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谈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依据宪法授权行使修改宪法或者解释宪法权力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定的主体,必需依照宪法所规定的严格的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的程序,才能对现行宪法作出修正或者解释。如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
5、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法规的创制程序相对于宪法的创制程序而言就比拟简洁。制定法律、法规或者解释法律、法规的,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特地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4.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特地的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为了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
6、监督宪法的实施。其他的非授权主体只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担当保障宪法实施的义务,而不能代替宪法制定者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四、我国宪法的制定与一般法律有什么不同依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那么要宽泛得多。2.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7、。而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在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一般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五、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根底,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那么是其他法律的立法根底和立法依据。2.宪法与法律相比,
8、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那么相抵触、相违反,否那么,就会因违宪而无效。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那么。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需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需予以追究。六、宪法的根本价值宪法的根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动身点,这是由于:1.对于
9、人权或公民根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根本和主要内容。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对以人权为根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根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七、什么是公民?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一个人具有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就要受哪个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即依据哪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可见,是否具有某一个国家的国籍,是成为这个国家公民的前提。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八、什么是公民的根本权利公民的根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行少的某些
10、利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不行能,也没有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一一加以规定。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根本的权利,即那些说明权利人在国家生活根本领域中所处的法律地位的权利。九、我国宪法中公民根本权利和义务体系有哪些特点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前几部宪法经验教训的根底上,对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作了较大调整,规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公民权利义务体系,其特点为:1.将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由原来的第三章提到其次章,放在了国家机构之前、总纲之后。这种前后位置的变化,突出了公民根本权利的重要性,反映了公民根本权利与国家机构之间的价值取向,亦即由国家机构管理人民转变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为人
11、民效劳。2.公民根本权利的条款有所增加,内容更加充实具体。1954年宪法是14条,1975年宪法只有2条,1978年宪法为12条,而现行1982年宪法那么增加到18条,而且内容更加充实、具体、明确。3.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全都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还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另外,还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十、什么是公民根本义务公民的根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需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根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的根本义务与根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一般法律规定的
1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根底和原那么。十一、什么是人权所谓人权,就是指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全部权利,核心是使每个人的共性、人格、精神、道德和力量获得充分进展。人权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根本权利构成的根底和源泉。十二、公民有哪些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这类权利是国家保障公民有直接参与政治的可能,说明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十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公正的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公正,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根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根本原那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公正是指: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公正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公正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公正地受到疼惜,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担当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办。这一宪法原那么既包括司法公正,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公正,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