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低保清查扩面工作方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将全省农村低保根本实现应保尽保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精神,进一步完善我乡农村低保制度,做好我乡2023年农村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农村现有低保对象。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乡联村干部任组长,对原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年度清查工作。清查中要逐户调查,填写城乡低保复查表,认真记载家庭成员变动请况、经济收入变动情况等,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决定是否续保、取消、调增或调减。 根据全县统一安排,本次清查重点。一是偏离低保“保障困难群众根本生活的功能定位,自行扩大政策范围,乱开政策口子,为化解
2、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突发性应急事件,放宽低保条件,将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行为;二是针对申报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全面清查“人情保、关系保。按照入户核查、收入核对、民主评议(听证)、公开公示等方法准确核定低保对象,防止入户调查方法简单,评议、公示等关键环节没有真正做到位,流于形式,缺乏监督。 (二)全面清查农村低保现有五保对象。对现有在册五保对象逐户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取消已经死亡的五保对象,坚决消除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在不变动保障总人数的情况下,按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把符合条件的对象补充进来。对于符合五保条件而因指标不够不能纳入的对象在农村低保a类中保障。
3、(三)全面清查农村孤儿。严格按照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孤儿取消保障。不受指标限制,把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 (四)农村低保扩面新增。根据村群众评议小组推荐,按照新增名额,根据贫困程度新增保障对象。评定低保对象原那么上将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纳入。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由乡政府组织、民政办牵头,学习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联村干部为农村低保清查扩面村级评议第一责任人。综合各村农业人口、经济开展水平等因素分解扩面指标。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以村为单位,按照乡分配到村的指标,进行民主推荐、入户核查、代表评议。在确定保障金额时,以村为单位计算(村月补助总金额/保障人数),人月均保障水平为50元。 初审通过对象以村为单位在村委会所在地集中公示七天。公示结束后,通知公示通过的新增对象提供相关证明,填写社会救助呈报申请审批表。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通过清查决定取消、调增、调减后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社会救助清查表。新增、变更对象由乡组织人员审核汇总。汇总后的总保障人数原那么上不突破指标数。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