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图书馆及阅览室 借阅图书、期刊赔偿规定制度 1、凡我校师生员工在本馆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证为读者入馆及在馆内阅读,借还图书的凭证,其他证件不可替代。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借代还图书,如有发现,停止委托人借阅权两个月。冒用他人丧失的借阅证,按偷书处理。 2、我校教工及退休教师,每人可借3册,期限为三个,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个月;聘借书证学生可借书1册,期限为两个星期,可续借一次。文艺类图书概不续借。逾期不还者,每册每天收取管理费0.2元。但凡限期借阅图书,按限期规定归还,对逾期图书超过一击者,根据逾期多少天,停借多少天,并收取管理费,逾
2、期半年以上,经催还尚未来馆者,按遗失规定处理。 3、读者可利用机读目录室内的计算机终端检索馆藏书刊书目数据库。在使用时要保护计算机,合理进行操作。 4、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库室必须遵守库室的有关规定,文明借阅。严禁读者将个人物品如书、书包等物带进库内,不准穿大衣、风衣、拖鞋入库,库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违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并处分款;对不遵守规定,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取消其借阅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入库领代书析、入库牌。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须把代书板放在此书的架位上,以免此书归架时放错位置。当你需要借此书时,需把代书板取回,并用于寻找下一本需借图书。输借
3、书手续时或未找到所借图书,需把代书板、入库牌交给终端借阅人员。 6、读者要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在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保护书刊。人为造成书刊乱架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污损(包括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剪裁、撕页、损坏条码等)及偷窃书刊者,按章处分。 7、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概不外借,仅供在阅览室内查阅。有特殊需要的教师和同学,凭系相关证明,经馆领导同意,报主管院找批准,可限期借出,用后立即归还。艺术系类图书,凡50元以上,20230元以下,示范画及示范教材,可限期借出,到期即还。 8、读者及本馆职工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请读者(包括集体借书负责人)首先检查图书有无
4、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总是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其次,确认书后还书期限表日期。明确后,输借阅手续。图书未输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库室外,否那么按偷窃论处。 9、读者必须保护所借图书,不得折页,圈点、批注,如有损毁或丧失,需酌情赔偿。遗失图书须赔偿原书或赔偿3-2023倍原书价格(借阅成套图书,无论丧失或损坏其中任何一册均酌情按原套价赔偿。) 2023、教职工及学生离院时,必须到本馆清还所借图书,交还借阅证,在离院手续单上加盖图书馆印章后,方可离院。如离院时借阅证不能交回,要收赔偿费。 11、本馆对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必要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书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否那么按逾期处理。 12、读者所借图书最短归还期限为两日,读者当日借出图书不能当日归还。 13、无论何种原因,如出差、病假、事假、实习等,读者所借图书均应到期归还。到期时假设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超过期限,连同假期一起累加罚款。 14、闭馆前十分钟停止读者入库室,读者应抓紧时间办手续,主动帮助图书馆工作人员整理库室。 15、读者有疑难问题,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