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土地调查整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2338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黑土调办发20222326号)和关于全面完成202223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黑土调办发2022235号)的要求,依据省城镇土地调查实施细那么(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城镇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在现有城镇地籍调查的根底上,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和国家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县范围内城镇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各类土地分布,掌握权属清楚、地类明确、图数实地一致、真实准确
2、的城镇土地根底数据。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衔接和数据成果的信息化管理与共享,进一步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强化土地产权管理,夯实土地管理根底,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减少土地权属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二、内容和任务 (一)调查内容 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包括城镇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地籍勘丈);权属调查是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地类、数量和用途等根本情况;地籍测量(地籍勘丈)是测量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以及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
3、(二)主要任务 城镇地籍调查的范围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制镇范围内的每宗土地。具体包括奇克街道办和逊河镇。 1、查清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状况,汇总有关数据。按照国家调查规程的要求,对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逐宗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地用地权属及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等状况;统计汇总各类土地面积数据,包括工业用地、房地产用地等土地利用数据。 2、建设集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立城镇土地调查统计、监测与数据更新机制。 3、进一步完善城镇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日常变更制度。土地登记表、卡、册及宗地图、地籍图等,按有关规定形成档案资料,在完善日常土地变更
4、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地籍档案资料公开查询效劳。 三、工作依据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202301-1993;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202314-20222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20232023-202223; 土地登记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 省土地登记方法2022年2023月15日实行; 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假设干规定国地籍字199526号;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询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标准;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标准gb/t18314-2022; 1:500、1:202300、1:2022地形图图式g
5、b/t79291995;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20221:500、1:202300、1:2022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480493; 四、技术根底 (一)土地分类系统 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系统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20232023-202223)的二级分类法,实行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地类12个,二级地类57个。对于一宗地以它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土地级类,一宗地也可以确定两个土地的地类,主要用途注记在前,次要用途注记在后,但进行宗地的地类统计时,以主要用途进行统计。 (二)数学根底 1、比例尺:城镇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 2、平面坐
6、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3、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投影方式: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500标准分幅图。 5、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和亩。 (三)统计根本单位 统计的根本单位。县级行政单位。 五、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以县级为根本单位,按照城镇土地调查有关技术标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农村土地局部和原有的城镇地籍测量、根底测绘、土地登记和行政勘界成果,采用数字测图、内外业一体化的数据采集、处理技术,以及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和遥感技术(rs)等现代技术
7、手段,获取准确的城镇土地利用状况调查数据。 (二)调查方法 1、采用解析法,按照规程要求和程序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登记等有关资料,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六、实施步骤 根据省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此次城镇土地调查与建立数据库工作方案于一年内完成,分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23年4月20日6月2023日)。 1、召开城镇土地调查发动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范围。 2、落实城镇地籍调查资金。 3、确定作业队伍和监理队伍,编写具体周密、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4、落实工作底图。收集城
8、镇土地调查资料、土地登记发证资料、原有城镇地籍调查图件等资料。 (二)县城镇所在地城镇土地调查(202223年6月0日202223年7月2023日)。完成补充测量、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内业建库、成果整理、成果图编制、文字报告的编写。 (三)县城镇所在地以外建制镇(逊河镇)土地调查(202223年7月2023日2023年4月30日)。完成控制测量、土地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内业建库、成果整理、成果图编制、文字报告的编写。 (四)县城镇所在地城镇土地调查成果验收鉴定阶段(202223年7月2023日7月30日)。验收分自检、市级复查、省级预检和验收。 (五)县城镇所在地以外建制镇土地调查成果验收
9、鉴定阶段(2023年46月) 七、组织领导及主要工作 (一)成立城镇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保障城镇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县成立城镇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由政府副县长王岭生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连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参加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王国春担任,副主任由执法局局长张文礼和地籍股长杜锁成担任,王增强担任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下设三个组: 第一组,负责奇克街道办。 组长: 成员: 第二组,负责审核二调的成果、1。2023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县乡两级
10、土地利用挂图和根本农田挂图等,地籍新老档案及变更档案的整理,整理二调所有的资料和归档,城镇土地数据库的验收。 组长: 成员: 第三组, 组长: 成员: 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城镇土地调查工作,负责审查县级城镇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全县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和组织开展县级城镇土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县级“二调办负责县本级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编写工作方案报市“二调办审批备案实施,本辖区城镇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管理和质量监控;负责审查县级城镇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城镇土地调查的土地权属和地类调查成果的抽检工作;负
11、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调查中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所辖的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对调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要及时发现,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土地调查办。 八、主要成果 通过城镇土地调查,将全面获取全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和数据库等一整套城镇土地调查成果。 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包括以下内容: 1、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 2、地籍调查表; 3、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 4、地籍测量原始数据(记录); 5、解析界址点成果表; 6、地籍图、宗地图、宗地草图; 7、地籍图
12、分幅接合表; 8、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 9、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汇总表; 2023、县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 11、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组成局部,我县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在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级土地调查办成立相应组织,为专业队伍提供土地登记资料、用地审批档案资料,做好权属调处,在提供方便的同时,要配合作业队伍搞好外业测量、内业建库、自检和上报验收等工作,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资料遗失。 (二)经费保障 “二调办主动联系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土资
13、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字202223759号)精神,将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可从土地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确保城镇土地调查经费到位。 县奇克街道办已于2023年测量完毕,根据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202223年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任务的通知(黑地调办发2022235号)要求,将原有成果的土地分类、坐标系统按照二次调查有关技术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转换,重新建立符合国家和省要求的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并将成果按照现状进行补测后,申请验收的规定。奇克街道办数据需由作业队伍补测和更新后转入新的软件。逊河镇的土地调查(地籍调查)是初次进行,且没有进行航飞,全部采用解析法,进行实地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