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行政建立法治讲课交流材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地深入展开。XX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经济和社会开展“九五方案和XX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国家的治国方针;XX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略,并把“法制的制度的“制改成了治理的“治;XX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之中,使这一治国方略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为了把这一治国方略真正落实到实处,国务院在XX年以国发199923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
2、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XX年,国务院又以国发202210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现就自己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这一重大目标和任务的认识和理解,谈一些个人的粗浅认识,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些交流。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当代中国强调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既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主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的结果,又是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主法治建设所处的时代背景所反映的时代精神的考量,同时还是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与主法治建设的未来前景的把握。正是这些综合因素显现了我国畅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一依
3、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实际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本身也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因,当然也就是其必要性。而就当代中国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而言,这种时代背景根本上由三个方面构成。第一、全球化的现实影响。随着世界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更大规模、更深层次、更为多样的复杂的彼此联系和相互缠绕,经济全球化已经不再是一个猜想或者预测而是切切实实的真实的事实与现象了。于是,一国内部的几乎全部领域的各种事务都毫无例外地受到了全球化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参加wto之后,一个直接的现实问题就是我国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涉及政府行政事务领域的法律制度就决定性地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自我清理与调整,并以
4、wto规为路标而转向。同时,也是在这种全球化的现实影响之下,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也向全世界各个国家提出了国家或者政府治理方式所谓的“治道的变革的建议,也就是从“治理到“善治。“善治的核心其实就是“依法治理,就是政府行政行政的方式、手段、程序的法治化。这是我国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国际大背景。第二、改革开放深入展开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开展。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坚决不移地不断把改革开放向更加深入的层面引领,以此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开展。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党和政府逐渐意识到了法律和法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也
5、从对西方兴旺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开展的历史与现实的经验总结之中印证了法律和法治在社会开展之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构成我国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国内社会背景。第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从XX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经济和社会开展“九五方案和XX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国家的治国方针算起,十年过去了,我们的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建设的实践既有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又确实得到了不少的教训,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际上就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对我国法制与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理性总结与思想概括的根底上,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进一步具
6、体化的表现;当然,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在领导执政和具体执政过程中执政方式转变的表达,从历史事实来看,新中国的政府行政管理是首先依靠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的个人的意志来进行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的,而后是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来进行管理的,在如今的当代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主要依靠政策和法律来进行管理。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治国方略的实施,也必然要求我国政府在日常行政管理中改变主要依靠政策的模式而改变为主要依靠法律的行政管理模式。这是当代中国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实践背景。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在指出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方面的必要性之后,我们还可以从政府本身的角度来分
7、析其必要性,也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我国政府工作所可能带来的直接的好处。第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可以树立政府权威。美国政治学家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曾经指出:“权威关系是支撑政府的基石。权威对政府之要紧如同交换对市场制度之要紧一样。转引辛向阳:红墙决策:中国政府机构改革深层起因,中国经济出版社XX年版,第540页。政府具有权威,也是一个社会政令贯彻顺当通畅、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稳定的前提条件。按照德国著名思想家马克斯韦伯的思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根底、也就是政治权威的来源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法理型权威,法理型权威作为把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法律制度之上依靠法律来确立和
8、维系的权威,乃是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主社会的政府权威建立和维持的常规形式,这种法理型权威在日常政治统治和行政活动中的直接的现实表达就是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而形成的权威由于是把执政党和政府领导人的意志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进行制度转换而依靠制度的运作而不是依靠领导人的主观意志来形成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建立过程也就是依法行政的过程,它使政府权力本身的合法性得以充分表达,也使政府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真正能够做到政府政令贯彻通畅、令行禁止,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消解上有政策、下有对称之类的政府能力弱化和权威缺乏的问题,同时也能够使政府政策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至于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第二、依法行政、建
9、设法治政府可以落实政府责任。一个社会能不能保持持久的稳定性,能不能真正得到众的拥护,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政府在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责的同时能不能真正落实其所承当或者应该承当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在现代主法治社会之中都是以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来具体加以规定的。这首先要求法律对于各级政府之间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各级政府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权限划分清晰、责任明确、而且这种权力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的稳定。同时,各级政府或者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在行使其法定职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运作,不得越界,同时还必须对由于行政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基于日常事务管理而自然产生的那种权力扩张和权
10、力滥用的倾向保持相当的警惕,严格依法行政就可以通过对于既有的制度的遵守而控制和克制权力的这种扩张和滥用的倾向。而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也就是要求政府在日常事务的处理或者说日常性的权力行使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对公权利的日常保护与行政救济作为政府行政权力运作或者政府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属点,也是政府权力运作的实质评价标准,同时还是政府行政权力限制与自我克制的最根本性的理由。这样,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便于政府、政府官员、人群众清楚地区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政府首长、政府部门领导人、具体的政府官员在其职权活动中所应该承当的责任。这样,一方面便于落实相关的职责担当与任务分配,另一方面在出现了滥用职权
11、或者怠惰行为的时候也便于分清具体的责任人,便于政府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第三、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可以提高行政效率。正是由于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具体的政府官员,都具有在法律法规规定之下的制度化了的职能与权责担当,在自己的权责范围之内又具有法律保障的自由裁量权限,因此,大大减少了因为权力赋予没有制度化而造成的职能分工模糊、权责规定不明确因而相互推委、互不负责而使公权利受到损害和公共事务与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的发生。各级政府、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各政府官员与工作人员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政府及其各个职能部门的运作才能做到协调配合、顺畅高效,也才能
12、减少各种各样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消耗与浪费,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第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可以改善政府形象。通过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自身深刻认识了行政权力的扩张本性和受到滥用的可能性,因而理解并通过制度设计对其加以限制的必要性,明确了行政权力的根本性指向以及政府的根本性的责任在于对公权利的日常生活事务的行政保障;同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政府的责任更明确了,政府也获得了更大的和更稳定的权威,行政效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且这些明显的优势又是有法律制度给予保障而不是暂时的现象。这将极大地促使广群众对我们的政府产生高度的亲切感和认同感,众也将更加拥护和理解政府的各项具体政策
13、,也真心地愿意配合政府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这将极大地改善我国各级政府在我国众心目中的具体形象,就当前而言这无疑将极大地逐渐缓解我国众与各级政府、众与各级政府官员甚至一般工作人员之间的基于不信任而产生的直接对立和矛盾,逐步化解众与政府之间或者说官之间所存在的紧张关系,从而建立起真正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二、法治政府的根本标志法治的实质和核心乃是法律的统治,这几乎是全球性的共识。法治政府,就是始终坚守和服从法律的统治即法律至上原的政府,也就是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都始终依据法律而展开并符合法律的实质和程序要求。在我看来,法治政府的根本标志就在于:第一、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而展开。在这里,
14、我们所说的法律,包括1我国全国人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和其他根本法律比方物权法和XX年立法法,2我国全国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包括决定比方XX年的国家赔偿法,3我国中央人政府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比方XX年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4国务院各个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比方XX年的中华人共和国水上平安监督行政处分规定,5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比方XX年的XX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XX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6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比方XX年的XX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方法,7我国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国际条约,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开展特别是我国参加wto,我
15、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与别国缔结的国际条约日益增多,在我国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这些国际条约也是而且也必须是我国政府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尤其是抽象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重要法律。第二、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这有几层意思:1各级政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其进行抽象行政行为,也就是进行其权限范围之类的立法和规章条例的制定活动,必须首先坚持合宪性原,不得与宪法相矛盾和相抵触;评述XX年4月日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方法2政府的任何抽象行政行为都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具体说来就是必须注意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不同效力,要遵循法律效力等级;评述河南李惠娟事件、XX省种子条例3各级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不仅要在实
16、体内容上遵守法律的实体规定,而且也要在程序上遵守法律的程序性规定,做到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的统一。三、依法行政的根本原和根本要求我国是一个具有长久的专制主义传统的国家,而且现实情况又是人口众多、国情复杂,没有任何主、法治和宪政传统;同时,从国家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我国是一个后发国家,从全球化的现实来看,在时间上我国又绝对没有像西方社会那样通过长期的自然的逐步进化而进行法治建设的任何可能性。这种历史和现实的境况,决定了我国必须走政府主导和政府大力推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所以,在我国进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坚持一些根本的原并在此前提下按照一些根本要求去行动。一依法行政的根本原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现代社会的主、法治和宪政建设都是在现代政党政治根底上进行或者展开的,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实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