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地税源头预防腐败机制的思考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对我们党确定的反腐败斗争方针的坚持和完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地税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在与社会各种各样的纳税企业、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的过程中,钱权交换有一定的时机和条件,腐败现象也很容易滋生和蔓延。因此,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地税系统“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是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职责;
2、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要求;是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切实加强地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全面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实践性课题。 一、全市地税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现状 全市地税系统自一九九四年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完善惩防体系,着力构建预防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全系统实际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夯实领导责任。系统上下层层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
3、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夯实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家庭廉洁承诺书,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两手抓、两种职责一肩挑,两项成果一起要的意识。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坚持定期检查、按月考核、奖惩兑现,使反腐倡廉工作成为一项硬指标,硬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来考核,有效的纠正了少数税干思想、作风、税风税纪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以人为本,教育为先。一是坚持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作为中心学习组学习、党课教育、机关和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加强了干部的学习教育。二是坚持
4、每月一次“纪检日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整改落实,加强了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税风税纪教育。三是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讲座。邀请纪委、检察院、法院和审计等单位专业人员作辅导培训,以案说法,强化了税干的教育,提高了税干法律意识。通过组织税干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专题片,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使全局税干既受到启发和教育,也得到了警示,注入了一针“清醒剂,敲响了“常鸣钟。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制约。市局先后建立完善了40多种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分发到每个税干手中,以此来标准和约束
5、税干的廉政行为,较好的发挥了制度的制约作用。二是抓制度的落实,加强源头的预防。全市地税系统先后实行了“一把手不签批经费支出票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项报告制度,税收票证四级审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干部任前、离任、离岗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明察暗访制度,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和建立全员干部廉政档案,开展行风评议和问卷调查,设立监督举报箱和监督举报 ,聘请廉政行风义务监督员,形成了上下内外相联系的监督网络。 (四)严肃执纪,从严治队。全市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教育和征处并举的方针,在抓好正面教育的同时,狠抓监督检查,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有错误及时得到纠正;对已出现的腐败行为
6、和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认真查处,从严警示教育干部。几年来,全市地税系统先后查处各类违纪案件起,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起,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人,给予通报和经济处分人,到达教育警示的作用,有效地加强了源头的预防和治理,减少和遏制了地税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推动了地税各项工作健康开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少数单位和干部在行使“两权过程中,仍然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对“两权运行缺乏有效地制约监督和责任追究。在税收执法权方面,执法不严,为税不廉,收人情税、关系税;在行政管理权方面,以权谋私,营私舞弊;在干部人事调配、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安排上,搞权钱交
7、易等不廉洁现象时有发生。 二、目前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税务机关越权或者少数税务人员滥用执法权。一是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对罚款规定的弹性过大,导致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大,为少数税务干部以权谋私提供可能。二是内部的执法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制约缺位,致使税收执法权异化。三是税务管理立法滞后。对纳税人征收方式认定、定期定额征收、税收减免、缓交、税务稽查流程都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法。因此,给少数税务人员以税谋私造成可乘之机。四是擅批缓税,以缓代免的现象依然存在,使应征税款大量流失。 (二)税务稽查、处分各环节实行内局部离,缺乏制约机制。使人情选案、选而不查、
8、查而不报、查多少报、构成偷税罪该移送司法机关而不移交、追缴滞补罚不到位时而发生。税务处分不准确,裁定不适当,应罚不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税收方案影响税收执法的严肃性。目前,在“吃饭财政的预算体制和预算支出不断增加的压力下,政府以支定收的税收方案不容商量。市以下地税机关由于受现行经费体制的影响,为了争取当地政府解决公用经费,根本建设资金缺口,不得不服从于当地政府“以支定收的财政盘子。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层层加码,一些税源好的基层征收单位,怕方案递增,有税不收尽;而税源差的地方就容易发生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甚至出现跨区域征税,买卖转引税款等违规征税问题。
9、(四)地方行政干预税务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开展地方经济,到达招商引资的目的对一些所谓的“招商引资企业,政府领导挂帅的政府“形象工程工程,超越权限滥施税收减免,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五)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对经费收支,大宗物品采购,基建投资等工程上监督力度不够。致使贪污受贿、虚报冒领、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 三、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认识缺乏,重视不够。一是有的领导和干部认为工作忙,组织收入任务重,预防和治理腐败是一项务虚的工作,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就行了,把反腐倡廉工作停留在文件上和会议上。二是“一把手重视不够,没有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10、抓。出现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没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少数干部素质不高,对反腐败工作缺乏正确认识,特别是对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意识比较淡薄。 (二)税收执法监督不到位。一是内部监督不到位。税务干部内部人员相互之间的监督,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环节和程序上的内部监督还是比较乏力,导致有的税务干部执法失控引发犯罪。二是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关键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税收执法的有效监督。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在人情网、关系网面前不能很好地坚持原那么,对基层税收干部税收执法的干预不同程序地存在,个别甚至公开影响税务干部正常执法;另一
11、方面,局部领导干部在对下级检查时发现了问题,也往往是嘴上说说而已。不注重真正追究或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对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流于形式。三是征管机制约束不到位。税收征管软件的“机械和“刻板在促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党风廉政建设筑起了一道新的防线。但从现实情况看,人为的因素在税收管理中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如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都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利,而在这些方面监督制约的机制不够健全,约束相对无力。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些年,为标准税务干部依法从税行为,上级各部门制定了不少法纪条规,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纠风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
12、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些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实用性,但在执法全过程中有些还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有的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执法行为有失标准。 (四)考评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少数单位没有制定严格科学具有操作性的考评考核方法。对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流于形式,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催促检查,只在年底综合检查时,才“搭车进行一次检查,走“过场敷衍了事,只要不出现大的问题,就算过关。二是责任追究缺乏力度。少数单位干部出了问题本应及时处理,追究其应负的责任,但是往往碍于情面,回避矛盾,或为了维护小团体所谓的“整体利益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少数领导甚至对一些违纪人员包庇袒护,帮助违
13、纪人员逃避责任追究,免于纪律处分或刑事处分。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为根底,以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以创新机制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为着力点,严惩腐败行为,既治标又治本,表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思想,筑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法纪防线、制度防线、责任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一)围绕“人、财、事、物,切实标准行政管理权。一是要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用人机制。首先,在县(区)局“一把手中推行异地交流制。推行“一把手异地交流制有利于“一把手在新的环境中抛开一切盘根错节的人事关系,切
14、断诱发“一把手腐败的关系网,腾出精力“收好税,治好队。同时,新的环境,面临新的挑战,能够激发“一把手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对地税事业的健康开展无疑具有推动作用。其次,在县(区)局班子中推行任期制。可试行任期一届五年,任期中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年度巡视检查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力度,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工作业绩实行全面评估,做出评价,使之成为干部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任期中可试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班子成员在任期中违法违纪、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应责令其引咎辞职。任期届满应对班子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对班子任期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根据评估
15、情况,对班子“一把手及其成员的使用做出调整。再次是在中层及其一般干部中推行竞争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对管人、管钱、管物的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三年进行一次轮岗比较适宜。在中层领导干部中实行“竞争上岗,激发干部活力。第四,对“一把手的行政权力进行适度规定,标准“一把手行政管理行为。根据实践经验,可试行“五项规定,即“一把手未经集体讨论不做重大决策,不分管人事,不分管财务,不分管基建工程,不直接参与大宗物品采购,使“一把手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干部监管和思考决策地税开展的重大事项上来,也从源头上预防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要建立健全操作标准的管财机制。首先,要标准程序,建立会审会签机
16、制。前提条件是要推选群众信赖,坚持原那么的群众监督小组,任何经济往来和报销凭据,除经手人签字外,还需一名群众监督小组成员进行真实性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领导签字核销,这样可增大经济往来的透明度,提高公信力,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其次,要严格审核,严把“十关,即经济责任关、票据审核关、经费收支关、公务接待关、会议费预决算关、现金收支关、银行开户关、代征代扣手续费支付关、个人所得税代扣关和资产管理关。积极推行“所财局管,强化事前防范和监督;财务收支按月公开,强化事中监督;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强化事后监督。这样,财务工作就被纳入到财务活动整个过程的监督之中,预防财务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三是标准事权,建立管事机制。首先,要建立一套制度,用制度来管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