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集中供热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关于实行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暂行方法的请示 海北州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促进西海地区冬季供暖事业的开展,积极推进供暖热计量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231195号)、省建设厅XX省城市供热管理方法的通知(青建法2023326号)及西海镇集中供热管理方法等文件,结合西海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对西宁地区试点区域节能建筑改造实施情况的调研,现将西海镇地区供热分户计量收费价格提出如下核定意见: 一、供热分户计量标准制定的原那么 以改革促开展为根底,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系统节能,降低能源消耗,改善居住热
2、环境,积极稳妥确保和谐稳定,兼顾社会公平和各方利益,强化环保节能和减排意识。 二、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方法及对象 分户计量采用两部制热价,即以住户套内建筑面积和耗热两局部确定供热价格。收费对象:居住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商贸餐饮及经营行业。 三、制定两部制热价的主要计算依据 1.供热本钱。由于西海地区节能建筑均没有实际供热本钱数据,热计量试行价格的测算在价格构成上参照现行的按面积收费的有关标准,暂不考虑供热企业的实际本钱,根据西宁地区及其他城市相关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计量热价按有关理论数据予以测定。 2.建筑每平方米耗热量的计算,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局部)XX省实施细那么(db
3、63/344-2023)的标准确定。 四、西海镇地区冬季供暖时间 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五月十五日,采暖期为八个月。 五、执行供热计量收费建筑物的要求 既有建筑和新建筑凡安装了热计量系统的,节能效率必须到达50%以上标准。 六、计费方法 用户缴费由根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局部构成: 总热费=根本热费+计量热费 根本热费按核定的住户套内建筑面积收费标准的50%确定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七、两部制供热价格 居住建筑根本热价按3.6元/平方米.月; 行政事业单位根本热价按3.8元/平方米.月; 商贸餐饮及经营行业根本热价按4.0元/平方米.月; 计量单位热价为45.43元/吉焦。 八、热计量收费价格修正系数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