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意见的格式 意见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个局部,下面小为大家介绍。 1.标题 (1)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局部组成标题,比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假设干意见等; (2)由事由+文种组成标题,这种标题常见于县团级以下的机关公文。 2.正文 正文是意见写作的主体,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三个局部,一般采用分条的方式安排结构。 开头,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意见的行文目的、背景、依据或者缘由,以便收文者理解或贯彻执行意见内容; 主体,明确、详尽地写出意见的具体内容,比方说明对收文机关一方工作的根本主张、原那么性要求、政策性措施或者是其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等; 结尾,一般的意见以提出号召、希望、要求为结尾,但是有的局部性意见也可以不专设结尾,在正文结束时,有的意见可以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hellip;hellip;作为结尾。 3.落款 直发性意见,一般都在公文结束后署名和标注成文日期。转发性意见,通常将发文机关名称置于标题之下,落款处不再标明。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