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国家财富不断积累的同时,国民收入差距却越来越大,到202223年底,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8,远远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党的十七大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表达,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提上下收入者收入,已成为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问题。我认为,要深入推进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的
2、投入,逐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能力,这样,从经济上可以切实提上下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缩小贫富分化的差距,从政治上讲,可以消除很多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利于国家的稳定,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提供保障。 2、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障水平低下,广阔的老百姓往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施行以后,绝大局部农民享受到了医疗保障的好处,而农村合作医疗虽使广阔农民受益了,但总体而言,保障水平极其低下。如伤风感冒等小病均不在保障范围内等,这就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 3、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和许多自由职业者都
3、没有购置养老保险,这局部人一旦失去工作能力之后,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必须把这局部人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使得他们的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第二、整顿收入分配秩序。一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如果制度本身就不合理,那么整顿既不会有好的效果,也不会有持续性。二是对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进行调整,特别是针对垄断企业的调整,垄断企业依靠垄断社会资源获得超额利润,然后又把超额利润转化为员工收入,这种局面必须尽快得到改变。三是提高收入分配的透明度。借助金融实名制和信用手段,建立严格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透明,同时,还要建立个人,特别是有关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等,使人们的收入在既保护隐私,又依法
4、监控的条件下得到标准管理。 第三、强化税收调节。 1、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征收方法。作为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其调节贫富差距的强烈手段之一,个人所得税法的存在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但必须加以改革和改进。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重点应该放在高收入人群上,应通过建立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档案、缴费档案和信用档案的方式,建立起对高收入人群的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从而从最大限度上防止其逃税、漏税行为。从法律上界定民营企业主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通过财产界定防止一系列看似合法但极不合理的现象的蔓延,使得高收入人群特别是民营企业主们能够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2、开征奢侈品消费税和遗产税。作为
5、在分配的强力手段,遗产税和消费税的征收,在西方资本主义已经非常普遍,而且事实也证明是一个很好的解决之道。通过对高档消费品(亦即奢侈品)征收消费税和对继承超过一定额度的财产征收遗产税,一方面可以调节过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高收入人群特别是民营企业主把通过直接注资或设立风险投资的形式把自有资金更多的投入到第一、二、三产业中去,从而形成有效市场,进而促使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开展和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社会经济的开展性循环,到达一个良性循环。 第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进形成橄榄形的社会结构。一是要建立整个社会的公平竞争机制,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自身努力了获得相应的职业和收益。二是要为中小创业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和成长环境。三是要为由突出奉献的研究人员搭建更有利于出成果的平台。四是进一步改革国家公职人员的薪酬制度,发挥国家政策在收入分配方面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第五、更加重视开展教育。实践证明,受教育水平越高的人收入越高。一些高素质的劳动者因对社会能提供更多的奉献而获得的高收入,是与其受到的良好的教育密切联系的。即使对普通劳动者而言,只要他们能通过教育或培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能,也会改变其就业及相应的收入状况。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