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国水利档案管理-水利科技论文-水利论文 民国水利档案的管理 1932年开始了对长江干流的水电开发规划,由恽震、曹瑞芝、宋希尚、史笃培等人组成的勘探、水利、电力工程师在长江三峡段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测量,最终的勘测报告提出了长江干流兴建大量水电站的两处坝址葛洲坝和黄陵庙。1944年又由美国垦务局总设计师萨凡奇勘察认定,提出了包括葛洲坝、黄陵坝在内的六处坝址。1945年成立了以钱昌照为主任委员的“三峡水力发电研究委员会,进入初步设计及三峡坝区水文地质钻探阶段,但终因经费问题而全面停工。民国时期最大的农田水利工程是“陕西八惠水利,“陕西八惠是引泾水、渭水、洛水等河流的八个灌溉工程的统称。“陕西八惠是在
2、近代著名水利家李仪祉的倡导下修建的,19281930年陕西连续三年大早,1930年冬李仪祉再次回到陕西主持水利工作。在陕西省政府和华洋赈会的资金支持之下,关中水利方案于1931年正式开始。李仪祉亲自动手设计了一座混凝土拦河大坝,抬高了上游水位,然后又在左岸开挖引水口。四年后中国第一座应用近代技术的大型灌溉工程泾惠渠成功建成,关中农田灌溉面积从原来的两万亩猛增到59万亩。此外,还有大型的洛惠渠、民生渠、黄河下游的虹吸淤灌工程的修建以及新疆的新盛渠、天池蓄水库、红盐池蓄水库工程、宁夏的云亭渠工程、内蒙古的河套渠工程等,都大大改善了当时的农业水利条件,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民国水利机构民国之初,水利事
3、务分属于内务和工商两部。1914年才有了全国水利局。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水利部门的归属相当杂乱:防洪事务归内政部;水利建设归建设委员会;农田水利归实业部管;河道整治由交通部主持。这种混乱的水利管理局面致使各部局之间相互掣肘,工作起来损耗甚大。1934年,全国经济委员会下设水利委员会主持全国水利事宜,自清末以来庞杂紊乱的水利行政系统才开始实现了统一。自1938年1月起,全国经济委员会等撤销,水利业务均又移交新成立的经济部。1941年国民党政府为统筹全国水利建设,又将经济部水利司撤销,设行政院水利委员会主持水利事宜。1947年行政院水利委员会改组为水利部,至1949年4月,国民党政府南迁,又将
4、农林、水利两部改为农林署与水利署合并入工商部,不久再度改名为经济部。民国的水利部下辖淮河、黄河、长江、华北、珠江、东北等工程总局,以及海河、江汉、径洛工程局和中央水利实验处。此外还有办理某种特定任务的机构,如新疆水利勘测总队、甘肃河西和绥远水利工程总队等。还有属于中央管辖的流域机构:扬子江水利整理委员会、导淮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广东治河委员会、模范灌溉管理局、湘鄂湖江水文总站等。还有各省水利机关,有的叫水利局,有的叫水利处,有的叫河务处,都隶属于省政府建设厅。这些水利部门负责测量工作,配合河道疏导而进行河道地形测量,还要配合防洪、农田水利、水电、航运规划
5、的工作效劳。1947年中央水利行政机构改组行政院为水利部后,各流域水利机构均设置工程总局,重点水利规划区或水利区设置总队,也归水利部统一领导。民国水利档案的管理在民国时期的一系列水利建设工作之中产生的日渐完备的水利机构,对水利档案的保管提供了行政的和科学的根底。民国水利建设中所产生的大量的水利档案也有了完整的管理方式,无论从质量、数量,还是从保管、再利用等方面来说,都较之明清时期有较大进步。如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分科职掌民国十九年交通部核准公布中,对科技档案的保管职责规定:其规定制图室职责为“:一、关于绘画及晒印图表字项;二、关于编订及保管图表事项:三、关于图表计算及核对事项。此时期的水利档案
6、又可分为水文档案和水利档案两大类。1.民国时期的水文档案。水文工作的科技专业性较强,对科技档案积累的需求也较强,所以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化、系统化的程度对水文档案的保存起着重大作用。民国时期,水文档案的主要产生机构有水利委员会、流域性水利机构及各地方专业机构。水文档案的种类有:一是水文工程中使用的水文资料档案,二是水文工程设计与施工中产生的科技档案,三是有关水文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人事任免文件等。关于水文工程的技术档案,从民国时期的文件里看来,民国水文档案的管理有如下模式,如海道测量局条例民国十九年九月九日海军部修正公布规定:测量课的职责有“:七、关于调制测量图版事项;八、关于誊画各种外场工作图版
7、事项;九、关于编纂每周工作报告及年报统计事项;十、关于保管测量簿记事项。制图课的职责有“:一、关于调制并保管海防上各种图志事项;二、关于绘定各国纬线事项;三、关于编纂及搜集图上记载事项;八、关于保管图志并各种图卷事项;十六、关于保管图纸及绘事各种材料事项。潮汛课职责“:六、关于审定及推算全国之潮汐各项基数及标志事项;七、关于建设及管理全国江海之潮候自记测潮所事项;八、关于测量全国沿海潮流事项从这份民国文件里可以看出:一是当时水文档案的种类是齐全的,水文工作者已具备了专业的档案意识,将各种工作信息用图、表、文的方式记录下来,传诸后世;文件中的“保管测量簿记“、保管海防上各种图志“、保管图志并各种
8、图卷的规定,说明了需要保存的水文档案的种类繁多而齐备。二是文件里已明确规定这些科技档案产生后的保管职责,即列入了各课科室的工作职责范围之中,明确保管者的职责。2.民国时期的水利档案。在民国时期政府开展的一些水利工程中,所形成的水利工程档案分为三大类:一是为水利工程建设做资料准备的水文科技档案,它们的形成与保管者一般都是测绘组科;二是水利工程设计与施工科技的档案,它们的形成与保管者一般归为设计组科;三是有关水利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及人事任免文件等,它的保管当属于水利机关及上级机关。关于这时期的水利档案的保管方法,在民国时期的一些文件中亦有表达。如黄河水利委员会工程处组织规程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
9、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公布规定:黄河水利委员会工程处测绘组负责:“一、关于河道测量绘图事项;二、关于水文测量绘图事项;三、关于测量图表之编制保管事项。设计组负责“:一、关于工程规划设计事项;二、关于工程之实验研究事项;三、关于工程设计图表之编制保管事项。又如导淮委员会工程处组织规程民国二十年五月八日国府核准规定:导淮委员会工程处测绘组负责:“一、关于地形水文测量事项;二、关于编制测量图表记载及其保管事项。设计组负责:“一、关于全部水利工程之规划设计事项;二、关于工程实验事项;三、关于编制设计图表记载及其保管事项。民国时期的水利档案,就其来源来说大致有以下几局部:一是国民党政府水利系统形成并保管的档案,二是国民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省有关部门形成并保管的档案,所以民国时期的水利档案除分散保存在有关省的档案部门之外,上述两种水利档案最终保管机关为民国的经济部,这是由民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所决定的。民国水利档案虽然有着纸质低劣、战争迁徙中的丧失损坏、管理部门不断迁移和分散等重大缺陷,仍有大量的水利方面的法规和制度章程、河道决溢灾害及堵口情况、治河研究与科学试验、水利教育与开发、黄泛区难民救济与安置等档案保存下来。这些民国水利档案的存在,是中国水利史和档案史上的重要财富,其必将为研究民国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水利、人口、赈灾、民俗等历史产生重大作用。本文茹爽英 单位:开封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