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平安管理制度 1.目的 标准交通运输平安管理,保证交通运输中人身、货物、车辆的平安。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国内国外航运、海运、河运、铁路、公路运输过程中人身、货物、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 3.职责 3.1催交储运部负责海外工程设备运输过程中平安管理; 3.2社会事务部、汽车队负责车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 3.3平安监察部、机械管理部对交通平安管理履行协助、监督、指导职责; 3.4各工程部负责工作范围内交通运输平安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4.过程描述 4.1一般要求 4.1.1各运输责任部门要宣传和贯彻当地国家各项有关运输平安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平安学
2、习,抓好员工的平安教育和管理。 4.1.2牢记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时刻将平安工作放在首位。部门主任是运输工作的平安第一责任人,要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分析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平安风险,根据公司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程序,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平安风险评价。 4.1.3按实际情况设置兼职平安员,做好平安宣传和平安防范措施工作。 4.1.4做好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保险事宜。 4.2公路交通运输平安管理规定 4.2.1驾驶员管理 4.2.1.1必须按所在国家要求持证上岗,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抗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平安行车。 4.2.1.2积极参加各项平安学习及活动,提高平安行车意识和技术水
3、平。 4.2.1.3严格执行公司平安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2.1.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4.2.1.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4.2.1.6履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4.2.1.7服从平安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4.2.1.8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坚持平安第一,不开冒险车;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
4、幸车;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不准超速和超载;不准饮酒后开车;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公司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不准装运走私物品和无边防证人员进入边防区。 4.2.2车辆平安管理 4.2.2.1贯彻执行所在国家、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的年审、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4.2.2.2编排车辆保修方案,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 4.2.3交通事故的管理 4.2.3.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碰、撞、擦、翻、烧、坠等造成人员伤亡,车物损坏
5、,统称交通事故。 4.2.3.2交通事故的报告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随车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车属部门报告,车属部门应及时把事故情况报告社会事务部并在24小时以内向工程部和公司平安监察部报告。 4.2.3.3交通事故的处理 a.接到事故报告后,社会事务部会同车属部门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 b.平安监察部、资产管理部协助事故的处理。 c.事故经公安机关裁决、调解处理后,车属单位应按“四不放过原那么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三日内将交通事故报表附当事人书面事故经过,上报社会事务部。社会事务部整理材料,办理事故理赔,并根据事故等级,责任大小,按公司车辆
6、交通平安管理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单。 d.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事故由车属单位对当事人事故责任作出确认,并予处理;经济损失在5000元50000元范围内的事故由工程部对当事人事故责任作出确认,并予以处理;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由交通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对当事人事故责任作出确认,并予以处理。 e.对当事人的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f.社会事务部布置、组织各部门对事故讨论学习,吸取事故教训。 4.2.3.4经济奖惩规定 a.事故责任人按确认的事故责任承当全部或局部经济损失,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分及下岗等处理。 b.专业驾驶员无违章、无事故,按时参加平安学习者,可评为优秀驾驶员,公司给
7、予奖励。 4.2.3.5社会事务部及其它部门不负责持私人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辆的平安管理。 4.2.3.6因公搭乘公司车辆,以及乘座职工班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公司职工可比照工伤事故处理。 4.2.3.7非因公搭乘公司车辆,发生事故受伤,公司原那么上不承当费用。 4.2.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平安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反违章管理实施细那么进行检查与考核。驾驶员违反规定行车,未造成平安事故的行为纳入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给予不低于200元的处分;造成平安事故的,依据相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考核;触犯法律的,负相关法律责任。 4.3航运平安管理规定 4.3.1乘坐或托运必须严格遵守所在
8、国家航空平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接受机场常规平安检查。 4.3.2空运的货物不得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货物中央带危物品。 4.3.3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抢支、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4.3.4遵守乘机平安规定,不打架、寻衅滋事;不盗窃、成心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不做危及飞行平安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4.3.5考核 对违反航空运输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经济或其他个人损失的由责任者本人承当,造成公司声誉的,公司依据员工奖惩管理暂行方法处理。 4.4海运、河运平安管理规定 4.4.1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海运、河运相关法
9、律、法规。 4.4.2签订运输合同前,要认真审核运输经营商的资质,必须符合所在国家以及国际相关要求。 4.4.3认真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责任、运输质量及平安要求。 4.4.4加强过程控制,确保货物包装过程、装卸过程平安。 4.4.5加强港口货物管理,防盗窃、防腐蚀等,各责任部门应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价,制定 防范措施或应急方法。 4.4.5.1海上风险,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
10、礁,漂浮,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4.4.5.2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公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4.5铁路运输平安管理规定 4.5.1乘坐火车、货物运输必须遵守铁路相关规定。
11、4.5.2在车站、列车上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不阻碍铁路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携带枪支弹药、匕首、弹簧刀以及其他管制刀具等违禁品;不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 4.5.3接受工作人员常规平安检查,不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或隐匿、伪装托运上述物品。 4.5.4为了保证平安,在托运货物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和运输距离等情况,进行必要的包装。搬入货场的货物要堆码稳固、整齐。需要隔离的货物,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 4.5.5装车是保证货运平安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形状和要求,按照货车使用限制表的规定,拨配适当的车辆。如车站无适当货车
12、时,应在保证货物平安、货车完整和装卸作业方便的条件下,以其他货车代用。装车时,除应做到不错装、漏装,防止偏载、超载、超限外,对易磨损货件还应采取防磨措施,对怕湿和易燃货物采取防湿、防火措施等。装载的货物应能经受正常的调车作业及列车运行中所产生的各种力的作用,保证货物在运输的全过程中,不致发生移动、滚动、倾覆、倒坍或坠落等情况。一般货物装载后的宽度与高度,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和个别特定区段的装载限制。 4.5.6卸车时,认真检查施封、篷布苫盖或装载等有无异状。按货物运单清点货物件数,核对货物标记,检查货物状态。 5事故处理 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应立即汇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领导根据情况指
13、定部门组成事 故处理小组,协商应急措施及善后处理。 6.相关文件 6.1职业平安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6.2反违章管理实施细那么 6.3员工奖惩管理暂行方法 第二篇:交通运输平安管理制度交通运输平安管理制度 1.总那么 为加强公司交通运输平安管理工作,落实“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组织管理 2.1贯彻落实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平安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2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简
14、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平安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负责交通平安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2.3办公室关于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职责: 2.3.1负责交通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车辆管理、驾驶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交通平安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平安责任制。 2.3.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平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平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防止交通事故。 2.3.3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公司的交通平安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平安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公司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交通平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2.3.4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2.3.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 助交管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2.3.6配合交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平安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管部门和地方组织开展的其它交通平安活动。 2.3.7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3.8对在生产经营活动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制定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