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T404-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90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H田/T403一2007)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H/T404一2007)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炼制(H/T405一2007)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乙烯工程(H/T406一2007)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HU/T407一2007)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H山/T408一2007)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m/tech/hjbz/bzwb)查询。特此公告。2007年12月21日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