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2017 年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年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7 年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2017 年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一是继续推进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抓好今年新出台文件的学习贯彻。今年,中央即将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的意见,国务院也将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在即将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就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也将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予以贯彻。为此,我们将在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后,适时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重点抓好全国、
2、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及新宗教事务条例解读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国家和省“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在市、镇两级媒体上进行解读和宣传。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把国家、省新修订和出台的有关宗教规范性文件作为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二是加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权责清单和程序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化宗教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举办一期全市民
3、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和政务工作培训班。三是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实施工作。做好贯彻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办法,以及修订完善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对基层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不断开创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一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力争我市有 1 个社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2 个社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新增 1 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4、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二是稳步推进教育援藏工作。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和国家民委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市教育部门做好内地西藏班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组建西藏班学生联谊会,联络在校和已毕业的西藏班学生,为推动汉藏民族融合、引进人才建设中山服务。三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措施,进一步健全流出地与流入地对接协作机制,在教育培训、维权处罚、干部交流、信息通报、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为主题,加强调查
5、研究,学习广州、深圳等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为平台载体,完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充分发挥他们在建言献策、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人才荟萃的优势,引导广大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力争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打造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统一战线组织。五是继续做好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积极扶持大中专院校以及中小学开展少数
6、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加大对民族体育运动基地的扶持力度。探索组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业余文工团。鼓励各有关民族文化体育团体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我市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上水平。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 一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监管。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做好佛道教工作,严格禁止借宗教招商引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教谋利,禁止乱建寺庙和乱塑宗教造像。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以及财务监督管理“三个专项”工作,继续开展宗教场所财务审计工作。继续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实现“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全覆盖。二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强化市、镇两级宗教工作协调领导组作用,完善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制和民族宗教“三级网络”机制。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开展新一轮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专项行动,加强对旅游传教、网络传教、宗教非法出版物等的研究和查处,大力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