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气密型电气设备“h”GB38361091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527批准 19920201批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密型电气设备和气密部件防爆性能方面的技术要求、试验和标志。 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除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须符合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如GB38361与本标准规定不一致,则按本标准规定。2 引用标准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3 术语31 气密型电气设备 具有气密外壳的电气设备。32 气密外壳 用熔化、挤
2、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的外壳。这种外壳能防止壳外部气体进入壳内。33 气密部件 具有气密外壳而不能单独在爆炸性环境中应用的电气部件。4 技术要求41 外壳411 气密外壳各部分间必须用熔化(如软钎焊、硬钎焊、熔接)、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不许采用衬垫密封方式。412 气密外壳的结构应保证在使用期内都保持气密。经过气密试验合格的外壳,在使用过程中不许打开。如打开外壳则认为外壳的气密性被破坏,须重新密封并重新做气密试验。413 金属外壳如果使用了法兰连接,必须将法兰周围熔接或胶粘,胶粘宽度须不小于6m,以保证其气密性。414 外壳应尽量减少接缝。42 电缆引入装置 通过外壳壁的电缆及引线要密封
3、,密封性能应不受温度及气候的影响,并应采取措施保护电缆及引线免受机械损伤。典型结构如下图。图中1须不小于GB38363表1中电气间隙值的20,最小为2mm;密封填料的最小厚度为2mm;浇注时须防止固化密封填料中积聚气泡。43 制造厂须提供与防爆性能有关的技术文件,如密封:工艺等。如果采用了胶粘剂,还须提供它的极限热稳定温度等有关技术资料;如可能,并说明溶解胶粘剂的溶剂。5 试验51 气密试验 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须按下列方法之一做气密试验。511 将样品全部浸入水中。样品顶部位于水面以下至少1m,然后将水面上部的压力减少到02105Pa(绝对值),持续200s,以无可见气泡为合格。512
4、将初始温度为25土2的样品,快速浸入502的水中,样品顶部位于水面以下至少25mm,持续60s,以无可见气泡为合格。52 如果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在密封时使用了胶粘剂,则须先按GB38361中242条做热稳定性试验,然后再做气密试验。6 检验程序61 按本标准制造的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的检验程序须符合GB38361第31章的规定。62 气密型电气设备和气密部件的型式试验除须按GB38361第四篇的有关规定进行外,还须按本标准51条和52条的规定进行试验。63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均按照51条进行气密试验。制造厂应保证每一台产品的性能检验合格。7 标志 气密型电气设备或气密部件的标志符合GB38361第30章的规定,其防爆型式的标志为“h”。 标志举例:“h”,“hT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平谊、梅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