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星级文明户评议标准五篇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一、热爱集体。能积极参与和按时完成集体公益事业建设,不拖欠水、电等各项应缴纳的费用,无侵占集体财产、损坏林木、渠道、桥涵、道路、井电设备等公共设施现象。 二、科技兴农(牧)。积极参加各种科技培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学习科学种养技术,家中至少订购一份科技刊物,至少有一人掌握一门以上使用技术。 三、勤劳致富。积极开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增加收入,全年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水平的30%。 四、学文重教。45岁以下劳动力无文盲、半文盲、学龄儿童主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无失学、辍学现象。积极参加农村读书活动。科学培训和乡村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积
2、极为文化教育事业做奉献。 五、遵纪守法。自觉学法、守法、遵守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家庭成员无违法现象。家庭成员中有服刑劳教者,可参评但不挂星牌,刑满释放次年可评星挂牌;凡受政治、法律处分的,一年内不评星不挂牌。 六,方案生育。家中无超生,方案外生育及包庇亲朋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现象。对违反者,落实处理(处分)措施两年后可正常参与评选。七,民族团结。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平等互助,和睦相处,共同开展。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家庭成员无组织和参与民族分裂及非法宗教活动现象。 八,家和邻睦。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敬老爱幼,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家庭成员作风民主,崇尚新风,无损伤他人的言行。 九,移风易俗。崇尚真善美,反对假恶丑。无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等丑恶不良行为。婚事、丧事事简办,无包办,买卖婚姻现象。 十,环境卫生。建房符合居民点规划,庭院整洁,环境优美,卷舍和是厕所布局合理,不在居民点内乱放禽畜,不做有损于公共环境和他人环境卫生的事。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