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实施意见 为稳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心、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争辩确定,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工作机制 1.镇政府是村级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镇设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镇“三资中心),与镇财政所合署办公。各镇可依据村(居)规模和数量,整合现有农经或财会人员,配齐配强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其中三镇应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各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在镇机关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调配。原“三资托付中心人员自然过渡,身份不变。 2.加强村级报账员队伍建设。各村在村“两委成员中推选一名村报账员,或由村文书兼任。主要从事村集体“三资、财务收支报账、合同等经济财务资料的管理和各项报表的统计填报等工作。村报账员实行村推举、镇确定、县培训,一经确认,应尽量保持稳定。 3.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沟通、汇总分析“进村入户的惠农、涉农项目信息,避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审批,资金使用交叉重叠。县直涉农部门在镇、村实施的工程项目及补贴资金,其相关内容和资金支配等状况,必需抄送各镇“三资中心备案。各镇“三资中心应建立镇、村工程项目及补贴资金台账,以便实施
3、日常监督检查。 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由县分管领导或授权财政部门负责召集。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1.镇“三资中心。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担当村级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重点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核算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依据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审核集体经济组织报账的原始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核算财务收支,填报各类报表,保证会计和财务数据精确、真实、完整。做好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挂念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租赁、承包、招标投标、合同签定以及公开公示等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数据统计、报表编制、系统操作及维护、各类凭证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
4、工作,接受县直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2.村民委员会。切实增加财经法纪意识,在镇“三资中心的指导和管理下,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标准财务收支和报账行为;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和大额支出等事项实行民主议事、集体争辩。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集体“三资平安和财务收支标准。 3.加强监督检查。县农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农业委员会、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培训等工作。每年审计面不少于1/3村,财务专项检查面不少于20%村,审计、专项检查不重复。各镇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听取镇“三资中心工作汇报,把村级财
5、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常抓不懈。 三、做好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 建立并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组织的财务规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支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惠农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根底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各镇要催促村级组织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探究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准时订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力争实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村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信息。 四、加快构建村级财政性资金信息化监管体系 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乐观发挥网络信息化优势,构建村级财政性资金监管体系,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推动村级财政性资金使用网上公开,努力做到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状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