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局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方法(暂行) 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那么,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
2、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 二、组织领导 xx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三)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3、成立假设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四)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成立假设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市、区)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 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方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
4、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根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8岁以下(对业绩特别优秀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2023年、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2023年一2023年,下同)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到达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5、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2、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23年、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到达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县(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务分局分局长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6、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3、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23年、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到达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7、4、正股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副股长职务或单位指定代理副股长负责版权归属原作者的;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23年、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5、副股级: (1)参加税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文 化以上; (3)任科员职务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23年、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二)后备
8、干部与非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 2.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六、方法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根底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股级干部职位和职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根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23年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
9、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民主测评(占总成绩28%,即28分) 民主测评由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获奖折算计分以及现实测评三局部组成。 1.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一次优秀等次计0.2分。 2.获奖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荣获厅局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以上,一次性计0.6分。 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指xx市优秀共产党员、xx市先进工作者、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巾帼建功标兵等。尚未列举的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称号,经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审定。 3.
10、现实测评(占26.8分) 在竞岗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市局派出工作组负责组织并汇总计分。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填写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到达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2)竞岗人员是市局稽查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
11、局机关科室、中心、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内容总结(1)国税局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方法(暂行) 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