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考评奖励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的战略部署及相关政策精神,为调动全县广阔干部群众大力开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推进我县优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按照户有特色产品、村有增收工程、乡(镇)有板块基地、县有支柱产业的要求,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持续稳步扩大全县优势特色板块基地规模。 第三条纳入本方法考评范围的产业为茶叶、烟叶、魔芋、药材、设施蔬菜和畜禽养殖等。 第二章考评原那么 第四条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奖励评选活动坚持以下原那么: 突出第一原那么。纳入奖励范围的各产业只设一个
2、特色乡镇,专业村、种养大户和营销大户名额要严格控制,到达凸显特色的目的。 突出新开展原那么。原有根底只作参考,在百分制考核中分值不超过20%,着重鼓励当年新增规模。 突出大户原那么。要突出做好对各类大户的培植工作,推进土地集约和规模经营,把大户作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重要抓手。 突出专业原那么。特色产业基地必须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展、专业化生产、系列化效劳,坚持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之路。 突出科技奉献原那么。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必须按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把基地当作加工的第一车间,广泛运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行标准化生产。 突出经济效益原那么。投入产出率高,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大,对农村经济
3、开展奉献明显。 第三章奖项设置及入选条件 第五条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奖励分特色乡镇、专业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先进效劳单位、先进龙头企业和先进工作者七个类型。 第六条入选条件: (一)特色乡镇条件。 1、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挂帅,有专班主抓。 2、注重开展规划,开展思路清晰。 3、重视市场化运作。建立产销对接机制,与龙头企业和经营组织签订了产销合同。 4、生产水平高。普及优良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开展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5、组织化程度高。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村和种养大户实行登记造册,档案完善。建立健全了产前、产中和产后效劳体系。 6、产业开展任务落实。完XX县区委、县政府及相关
4、产业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生产方案,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7、经济效益好。特色产业产值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增长分别到达10%以上,特色产业在农民人平纯收入中的比重到达35%以上。 (二)专业村条件。 1、突出“一村一品建设,制定有开展规划,并将规划细化到组、到户。 2、产业基地规模占村耕地面积的比重不少于30%。 3、主导产业占全村农、林、牧、渔总产值的70%以上,从业农户占60%以上,农民人平纯收入高于县、乡平均水平20%。 (三)种养大户条件。 1、种养规模较大,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能力。 2、生产管理科学,积极开展现代有机生产。 3、经济效益明显,主导产业收入占家庭收入60%以上。 (四)营销
5、大户条件。年营销额100万元以上,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中作出突出奉献,得到当地干部群众认可。 (五)先进效劳单位条件。积极为产业开展效劳,并取得实际效果,得到相关产业单位认可。 (六)先进龙头企业条件。带动能力强,为县域经济开展和农民致富作出了较大奉献,并得到广阔干部群众好评。 (七)先进工作者条件。积极为产业开展献计出力,有实际效果并得到广阔干部群众公认。 第四章考评程序及奖励 第七条考评工作由县农办牵头,相关产业办公室参与,县政府综合审定。具体实施步骤是:年初由相关产业办公室制定出考评细那么,各乡镇对照考评细那么就特色乡镇、专业村、种养大户和营销大户建设制定争创方案报县农办备案,年终由各产业
6、办向县农办提出先进效劳单位、先进龙头企业和产业建设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县农办根据乡镇申报和产业办推荐情况制定考评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牵头组成考评验收专班逐项考评验收,综合考评结果提出表彰方案报县政府审定。乡镇不申报不予验收,不纳入考评奖励范畴。 第八条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特色产业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符合条件的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由县政府从财政、发改、扶贫、科技、农业、林业、畜牧、烟叶等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开展的资金中统筹,每年不少于150万元。 第五章附那么 第九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方法由县农办负责解释。 内容总结(1)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考评奖励方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的战略部署及相关政策精神,为调动全县广阔干部群众大力开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推进我县优势产业上规模、上水平、增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法(2)完XX县区委、县政府及相关产业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生产方案,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3)2、生产管理科学,积极开展现代有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