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我乡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394户82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80户782人。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信用联社“一折通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户手中。总之,我乡城乡低保管理标准,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标准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现将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联村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
2、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在4月9日召开发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标准。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等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
3、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乡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一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二是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四是重复享受对象。农村低保重点去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一是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二是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
4、;三是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二狠抓政策宣传,增强低保评定的公开性。各村利用公务栏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召开院户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气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乡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乡村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乡所有村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
5、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乡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但凡新增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乡对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社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到达100。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社报村委会前公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前公示,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
6、举报 。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乡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乡人民政府按期开展集中年审。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乡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在调查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到达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村社的公益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
7、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72户35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49人,停发城市低保2户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6户2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5户249人,城市低保1户1人,继续享受221户4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2023户419人,城市低保12户3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局部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乡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缺乏,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民政办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乡民政工作的较快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效劳水平,全面推进我乡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