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学号:姓名:李艳侠 。本文认为,农业型乡镇层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本文主张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开展的需要,方向应是通过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完善根本制度建设.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关键词: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基层民主 abstract:thispaperarguesthatagricultural-basedtownlevel,theconflictisrootedintheexistingfinancialsystemandadministrativesystem.thistypeofagriculturea
2、dvocatesthereformoftownshipadministrativesystemshouldbeconsistentwithnationalgovernanceandruralsocialdevelopment,thedirectionshouldbewithinthesystemthroughgradualreformandimprovethebasicsystem.strengthentheeffectivenessoftownshipgovernment.keywords:agriculture-basedtowns;administrativereform;grassro
3、otsdemocracy. 农业型乡镇是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的乡镇。按照徐勇教授乡镇分治的观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应将农业型乡镇与工商型乡镇区别对待。这种区分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第一,两者的开展前景不同,路径选择也应存在差异。农业型乡镇的开展前景是小城镇。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逐渐参加工业社会,农村日渐萎缩,人地矛盾缓解,农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实现。工商型乡镇的开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市政体制。第二,两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异。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型乡镇财政 第1页共6页收入严重缺乏,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质疑,遑论其有效性
4、;而工商业型乡镇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乡镇政府的无效及职能扭曲。 一、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现行财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缺乏 1994年建立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加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权、钱。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过逐步深化省以下体制改革配套确定省以下政府间财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显进展,财权与事权划分模式出现了两相背离格局。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效仿中央层级集中财政收入,致使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同时乡镇政府根本领权并未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政府除了要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落实中央的
5、政策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开展(政绩驱动和追求可资支配的经济利益)。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其作为能力。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以来,这种矛盾更为突出,以至于多数严重依赖地方税类的农业型乡镇财政沦为“吃饭财政.仅能维持乡镇政府生存。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缺乏可以有两种解释:绝对缺乏和相对缺乏。绝对缺乏是指财政自筹制度和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财政收入减少.无法维持根本呈刚性的财政支出,乡镇行政缺乏效率。相对缺乏是指农业型乡镇有限的财政收入很大局部用于维持不断膨胀的庞大的乡镇行政机构,而用于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执行上级任务所需资金相对缺乏。这就决定了解决农业
6、型乡镇财政危机的两种途径:增加乡镇可支配财力或减少用于维持农业型乡镇政府运转的资金,相对增加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所需资源。后者是属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范畴。 2.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的行政表现 在单一制和统一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下,乡镇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上级交待的各种任务。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乡镇政府不得不将大局部精力财力用于应付各种名目繁多的各项达标,如“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计生效劳站达标、油路村村通、各种活动室达标等。这些事权的下放不仅导致了乡镇政府职能范围的扩大,而且直接推动了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相应地,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基层组织,乡镇
7、政府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效劳的能力大为削弱。 另外,农业型乡镇政府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经常将权力伸展到职能 第2页共6页之外,导致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扩张。它又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满足、自我效劳的特性,致使行政行为具有追逐经济收益或财政收益的倾向。 二、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依据和出发点 作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局部,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层面上的矛盾和问题,还应符合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开展的需要。国家需要一个稳定开展的乡村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正基于此。国家需要通过其基层政府的作为确保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及汲取资源的能力(包括合法性资源的维持
8、与强化)。而乡村社会中农民最关注的价值是共同富裕,是对其根本权利的保障,以确保在现有贫富差距下人格的平等和尊严的维持。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一种宽宏的视角以考察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及职能定位。过分关注于乡镇政府层面上的矛盾,或许能够解决矛盾,但未必能够满足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开展的需要。农业型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以讨论。撤销乡镇政府或许可以解决乡镇层面上的某些矛盾,但并不能满足需要。此举与其说是政府对农民的解放,不如说是政府对农民的抛弃。伴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的社会问题同时交还给农民。这种方案的实质是放任农民自治,但考察一下目前的社会形势和农村现实就会发现,这并不现实。如果成
9、认农业型乡镇政府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那么其必要性应该基于新的行政职能。换言之,农业型乡镇政府必须为其继续存在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开展的需要,农业型乡镇政府应履行以下根本职能:第一,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效劳。这是乡镇基层政府存在的义理性根底。乡镇政府必须对其管辖领域内的公共事务负责,诸如治安、农村教育、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社会救济、社区环境、卫生防疫等。第二,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履行根本管理职责。在单一制下,垂直的行政体制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这种功能正是通过直接面向广阔的农村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乡镇政府实现的。乡镇政府还必须履行其根本管理职责,如户口登
10、记、救灾优抚、人口与方案生育、土地管理等。第三,效劳农村经济开展。乡镇政府担负着繁杂的管理职责和任务,无力也不应为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但是乡镇政府应该介入推动农村经济开展。分散的、个体的农民面对市场无疑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根据奥尔森的理论,分散的农民实现自组织并不容易。农业型乡镇政府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经济性自组织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技术支持。如果说乡村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依赖农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对抗大共同体(政府),那么,在小共同体缺失而又亟需开展的时期,那么 第3页共6页需要基层政府与农民的联合应对市场并开展小共同体。第四,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11、通过规划等方式协调村际关系,协助解决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应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开展的需要,而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政府层面的矛盾。农业型乡镇需要的是有效的有为的乡镇基层政府,而不是尽管本钱低廉却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 三、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1.渐进的体制内改革 实行渐进的体制内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进行正确定位。乡镇政府只有具有了履行其职能的权力和能力时,才可以讨论其有效性。根据迈克尔曼的观点,政府权力可以区分为两类:专制权力和根本权力。专制权力是指政府精英“无须同国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就可以实施的权力。政府的专制权力
12、以其强制程度和广泛性来衡量。“根本权力指的是政府实际上能够深人与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根本权力以有效性衡量。目前农业型乡镇政府的弊端就在于专制权力有余,而根本权力缺乏。到目前为止,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本上是解决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 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就是通过逐步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的弊端解决农业型乡镇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履行根本职能与政绩驱动之间的矛盾。这种方案的实质是优先解决乡镇政府根本权力缺乏的问题,即建立有效的乡镇基层政府。这种选择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认识,即农业型乡镇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与乡镇政府之间的矛盾,而是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对有效乡镇政
13、府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农民需要强有力的基层政府保障其利益和权利,引导农村经济开展,实现物质的丰裕。 2.乡镇长直选 实行乡镇长直选,目前以XX省最为普遍和典型。直选乡镇长,大致经历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等程序,其实质等同于西方的现代民主。主张乡镇长直选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对乡镇基层吏治腐败的关切;二是认为民选政府更能带来公正,促进乡村社会开展。提倡乡镇基层民主,其实质是优先解决农业型乡镇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并认为民主可以解决根本权力缺乏的问题。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只是一种产生政治家或决策者的程序。“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
14、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熊彼特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或程序,有其根本弱点:选举实质上是 第4页共6页一种选票经营活动,不可防止选票的买卖;竞选斗争往往使处理公共事务的效率低下;选举不一定能够选出合格的政治家或决策者等。这些弱点在农业型乡镇层面上几乎具有普遍性。民主作为一种政治运作形式,并不能保证其运作结果必然有利于政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再者,农业型乡镇根本权力缺乏的问题源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错位和权力缺乏物质资源的保障,即使实行乡镇长直选,民选乡镇长也无法冲破现行体制造成的限制,同样无所作为。推行乡镇基层民主,并不能解决农业型乡镇根本权力缺乏的问题,并不能实现农业型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15、。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履行根本的政府职能,那么无论它采取何种形式,它的人民都不可能从中受益。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及其要求得到保障。如果它无法实现这一目的,民主作为政府组织的形式就只成为形式本身,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手段也就失去其工具性价值。事实上,源于西方的民主需要特定的社会条件支持。诚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别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要素也许可以在其它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如果无视这些
16、构成要素,所得的民主可能只是一种形式。 尽管究竟民主是目的还是方法的争论从未间断,在乡镇层面上推行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且不管目前农业型乡镇实施直接选举的条件并不真正具备。即使实现西方式的选举,由于体制条件的限制,它使现代自由民主的实质表现得更为彻底,即“更换统治者(亨廷顿语)。现行体制下搞基层民主务虚的成分很大,同时会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权逐步转交到乡村社会新兴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手中。在当前的中国农村,这些精英只可能是两类人,一类是乡村社会中的富有者;一类是与上级政府关系密切或拥有其它社会资源或组织资源的人。这样的“民主是否有利于促进公正、推动乡村经济开展是值得商榷的。更为重要的是,这远远背离了中国农民的需要。农民亟需的不是选票而是钞票,不是个人选举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