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仪器药品使用治理制度 一、老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治理员。演示实验至少要在三天前填好书面通知单交治理员。学生分组实验要在一周前书面通知。二、对预备好的演示实验或学生实验,老师要在事前细心检查仪器和药品。三、仪器使用过后要及时送还,治理员要当面验收。四、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按规定要求妥善保管,使用时要进展登记。限量发放加有剩余,要如数回收。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治理员说明,治理员要及时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较贵重仪器的损坏,需报告教务处。凡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必须按照情况酌情赔偿。六、新到仪器及精细贵重仪器,要按照说明书认真调试后再进展使用,不理解功能,不掌握操作方法不得使用。七、老师要经常理解仪器室内实验器材设备的变化情况,以便安排实验教学。老师要尊重治理员的劳动,积极协助治理员整理维修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