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各街道工委、镇党委,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深化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持群众公认的原那么,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对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排在前列、民主测评得“优秀票较
2、高的干部,可确定为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对民主推荐民意不集中,得票不高,民主测评“根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较高的,不得列为拟提拔的考察对象。进一步扩大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在执行条例规定的根底上,进一步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区管正职干部人选,应由全区区管正职以上干部推荐,对一些重要岗位的区管正职人选,其推荐范围可扩大到区管副职以上干部;区管副职干部人选,应由本部门全体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推荐,也可扩大到由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推荐;各工委、党委管理的干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时可参照相应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要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同时实行推荐干部工作责任制。
3、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全面实行考察预告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和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区管干部,在组织考察前应进行考察预告,由区委组织部将考察时间、内容、对象、程序、要求和考察组成员的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在考察对象所在的部门或系统范围内,提前3-5天进行考察预告,也可扩大到有关上、下级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范围内进行。预告期间,考察组设立专门 和意见箱,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进行调查核实,作为进一步考察的重要依据。推行差额考察制度。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时,对民主推荐得票或根本条件相当的人选,要按照1:2或更大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考察、走访等形式,广泛了解
4、情况。比较分析差额考察人选的情况,研究提出任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向区委常委会汇报。进一步扩大个别谈话的范围。干部考察中,既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注意听取同级、下级,特别是分管下级的意见,还应注意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也可听取考察对象过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和同事的意见。要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方法,把定量分析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提高考察质量。落实好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责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那么,严格依照程序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对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三、积极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认真总结我区两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经验
5、,逐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和比例。今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年轻干部比较少、专业技术要求比较强的部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而本单位、本系统没有适宜人选的,原那么上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工作要标准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本钱,提高质量。 四、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区级机关和各街道(镇)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实行竞争上岗。同时,积极尝试区管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区管副职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一定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实行竞争上岗。 五、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实行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在此根底上,对拟任用的
6、街道(镇)党政正职及重要岗位区管正职人选实行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审议、票决,或书面征求区委委员意见的制度。票决前,由区委组织部向与会人员发放干部调整的书面建议方案,并向与会人员介绍对拟调整人选的根本情况、工作简历、现实表现、任免理由及相关背景材料;票决中,“同意票到达应到会区委委员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任免;“不同意票到达应到会区委委员半数以上的,一年内不得作为同一职位的拟任人选提名。 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意见(xx委发202230号)。对拟提拔担任区管领导职务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经常委会或全委会
7、票决通过后,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凡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都要调查核实,对署名的要作出反响和说明。经查实确有足以影响干部提拔任职问题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七、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助理制度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完善关于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的通知(xx委发202226号)的精神,凡新提拔担任区管领导干部职务的,都要实行助理制度或试用期制度。助理期或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正式任职,不合格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八、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按照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加大区管干部培养锻炼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回避性交流、特定岗位定期交流的力度。以培养锻炼干部、改善
8、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和促进廉政建设为目的,有组织、有方案地对我区区管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并认真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交流换岗工作。 九、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谈话谈心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了解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区管领导干部的反映。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区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轮换、辞职时,都要进行离任审计。要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同届中审计、专项审计有机结合
9、起来,增强审计效果,加强考核监督。审计结果要作为评价、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十、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开展开门评议机关活动。建立完善开门评议机关综合评价体系和责任考核制度,把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在实行民主评议、责任考核的根底上,对在评议中列后几位的、经组织考核确实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标准。在民主测评中,凡“不称职票达30%或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票达20%以上,一律予以调整。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采取免去现职或本人引咎辞职、组织责令辞职的方法,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降职使用、改任非领导职务、转岗或离岗培训等安排。全区各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同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积极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改革尝试,不断开创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