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护路平安责任书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的平安畅通,关系到国民经济开展的大局,为创立平安铁路,确保我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根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精神,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镇护路办要经常深入沿线乡村、厂矿和学校,开展铁路法、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沿线村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护路防伤平安意识,保障铁路行车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 二、沿线村民群众要配合铁路及护路部门的工作,自觉爱车护路,确保平安,坚决制止和检举揭发铁路运输物盗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沿线耕牛户禁止在铁路两侧20米范围内放牧,禁止耕牛牲畜通过铁路专作桥梁、隧道,坚决不让耕牛上铁路。 四、遵守铁路道口管理规定。各种车辆或行人在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通过无人看守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过道口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严禁无证驾驶。 五、铁路沿线各村五残人员(聋、哑、拐、瞎、傻)和武疯子的监护人要落实和加强监护措施,各监护人平时要对五残人员和武疯子严格看管,确保不发生危及铁路行车平安的事件。 六、严禁废品收购店、冶炼厂、铁匠铺等收购铁路器材和铁路运输物资,对于非法收购和销售铁路器材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本责任书的履行,由镇铁路护路办公室组织检查落实。 店下镇铁路护路领导小组 2023年3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