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乡三调联开工作汇报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三调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的领导机构,适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结合本乡工作实际,制定了乡“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就全乡“三调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措施等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使“三调联动工作正规化、常态化。 二、三个到位,抓好联调机制。一是网络组建到位。乡、村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挂帅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乡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组成立了调解小组。一张“纵到底、横到边的调解网络覆盖全乡。二是力量配备到位。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依
2、托,抽调妇联、民政、计生、农林水、派出所等职能站共同参与。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调解员,负责从事具体工作。村(居)调委会吸收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教师担任义务调解员。 三、督查考核到位。“三调联动工作纳入综治考核以及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初签定责任目标,年中随机督查,年底考核相结合。考核方法明确规定:但凡责任区域内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上交那么在年终考核时相应扣分,与各级干部奖惩、待遇,调解员的补助挂钩,从而将调解工作责任落实在基层。同时细化了领导包案、特殊群体帮扶等考核奖惩方法。 四、狠抓落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突出化解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领域的矛盾纠纷。主要是因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出台引起的利益关
3、系调整出现的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早开展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落实应对措施。加强信息搜集研判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二是突出化解涉及民生利益的矛盾纠纷。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政治“敏感时期,加大资源环保、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利益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个时期社会政治稳定。三是突出化解涉及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利用各种资源,认真负责地解决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对确实无法按期解决的,制定好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落实稳控措施,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结果。 五、主要做法。一是扎实深入地做好
4、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逐村组逐户摸排梳理,掌握矛盾纠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对不稳定因素和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已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类型、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事态预测分门别类进行登记,落实工作责任,限期解决并上报处理结果。至目前为止,已成功调处9起民事纠纷。二是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了加大排查力度,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全无因调解不力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械斗等案件
5、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使大量的社会矛盾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得以化解,极大地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本钱,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调解资源整合不够顺畅。一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一些复杂矛盾纠纷,如房屋拆迁纠纷、征地纠纷、劳资纠纷等,涉及面广,需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作战,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导致调解资源不能合理配置,“联动力度不够强。另一方面,“联动的制约机制不完善。现行考核方法仅对各成员单位的调解工作目标任务作了要求,对各部门参与“联动缺少明确要求、有效制约,而各成员单位间相互没有管辖权,
6、因此往往造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为政和互相推诿,不能很好地形成配合,难以形成合力。二是调解主体参与意识不强。调解工作有别于一般执法行为,既需要宽广的知识面、较深的专业知识、良好的道德修养,还需要有花大量的时间、精力,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同时,稍有差池容易出现“费力不讨好的现象。加上地方对“三调联动价值、功能缺乏深刻认识,指导方式简单,培训制度不能落实,不善于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所组建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松散,人员缺乏,保障不力,导致人民调解组织成员处理纠纷时存在推诿、拖延、草率等现象,未能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导致矛盾纠纷的激化、上移。三是体制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一方
7、面对调解主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现行条件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主体均是公务员,有完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而人民调解中的调解主体一般为村干部或当地较有权威、名望的人士,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主要靠其自觉、主动进行调解,导致其履行调解职责有时不够积极,不愿全力投入调解工作。 要做好“三调联动工作,使三者更好地运转、衔接、联动,就必须进一步强化调解组织、人事、财政等方面的保障。为了确保“三调联动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出更大的优势,使其功能得以最正确发挥,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要健全联调机制、完善联动机制、提升联调工作水平,确保“三调联动联得起、调得动、调得好,
8、不断推进我乡“三调联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从现有的情况来看,“三调联动从形式上已经十分完善,但调解机构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方面缺乏相应保障,使得“三调联动流于形式。建议要从人员、财务、物质等强化对“三调联动工作的保障。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和奖惩力度。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其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必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评估、奖惩制度。一要加强培训。每年要定期组织系统性培训和轮训,具体由司法局进行操作,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二要标准管理。实行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制发上岗证书,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加强指导,标准管理;人民法院要抽调业务骨干,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选聘、评估、奖惩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备案确认。三要加大奖惩力度。每年要召开一个“三调联动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其进行平时与年终考核,并加大工作的催促力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表彰。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