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安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1、全体教师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每个教师对自己工作区域的平安负责。学校与各处室、年段、班主任签订平安工作责任状,落实平安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楼层确定一位教师为楼层平安责任人,负责本楼层的日常平安检查工作,每月向学校汇报本楼层平安情况。值周老师为当天的学校平安员,负责全面巡查校园内外环境、各种设施设备平安情况,每周向学校汇报校园平安情况。 3、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平安防范意识,加强各自工作区域的平安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平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确保辖区水、火、电及师生人身财产平安。 5、学校坚持经常性地进行平安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平安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工程、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 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平安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保障措施,确定专人进行不间断监控管理,防止平安事故发生。 7、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后,学校领导应组织人员到现场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学校要按照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做好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备案工作,按时上报学校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