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基处理的工作总结 (一)一般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到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应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条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了解其它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 3、应调查邻近建筑物、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 4、了解施工场地的环境情况。 (二)松软地基的处理 1、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换填垫层法。 2、换填垫层法施工应根据不同的换填材料选择施工夯实机械,粉质粘土、灰土宜用蛙式夯、快速冲击夯,砂石等宜用振动夯等。 3、垫层的施工方法、
2、分层铺填厚度、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过试验确定,垫层的分层铺填厚度宜为200mm300mm,为保证分层压实质量,应控制机械碾压速度。 4、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2%以内;粉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4%以内。最优含水量宜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也可按当地经验取用。 5、当垫层底部存在古井、古墓、洞穴、旧根底、暗塘等软硬不均匀的部位时,应根据建筑物对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填垫层。 6、基坑开挖时应防止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存约20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填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严禁扰动垫层下的软弱土层,防止其被践踏、受冻或受水浸泡。 7、在碎石或
3、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150mm300mm厚的砂垫层,以防止软弱土层外表的局部破坏,同时应防止基坑边坡坍塌。 8、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层外,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9、垫层底面宜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基坑底土面应挖成阶梯或斜坡搭接,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接处应夯压密实。 (三)膨胀土基底(路基)处理 1、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应防止在雨季施工,土方工程及防护加固工程应连续施工,防止路床和边坡长期暴露。 2、挖方路段应先做好路堑堑顶排水工程,施工期内不得沿路基坡面排水。 3、膨胀土地区的路基可采取换填好土、设置隔离层以及改良土质
4、等措施。换填普通土时,可按路基土的施工要求进行压实,挖出的土不应堆积在路基两侧,以免积水。 4、良好排水条件下的路基可用原土填筑,施工中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洒水均匀,大于25mm的土块含量应小于40%,且不能相对集中; b)宜采用含水量均衡(在一定的土层部位,土的含水量呈稳定不变状态)的土作为填筑用土。 5、膨胀土路基可采用水泥、石灰处治方法增加其稳定性。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石灰处治法适用于塑性指数大于7的土,石灰用量不宜低于8%; b)水泥处治法的水泥用量宜为4%8%; c)石灰、水泥处治法适用于塑性指数大于30的土。拌和分两步,石灰与土拌合均匀后,再加水泥拌匀。 6、膨胀土压实宜
5、采用重型压路机在最正确含水量条件下碾压,要求压实度到达设计要求。 (四)湿陷性黄土基底(路基)处理 1、湿陷性黄土路基应重视排水。无论在路基施工期间或道路竣工后,都应防止地表水浸入路基。 2、黄土路基基底处理,应按土的湿陷类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墓穴、坑井等路基隐患,应作彻底处理。 3、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地下排水管道与地面排水渠道,应采取防渗措施。 4、湿陷性黄土的路基基底,假设无不良地质或地下水影响,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只按一般土方施工技术要求,可不作特殊处理。 5、湿陷性黄土的路基基底处理方法有: a)重型压路机碾压; b)浸水湿陷; c)重锤夯实; d)石灰桩挤密加固; e)换填土。 6、
6、黄土用作路基填料时,其压实要求与一般粘性土相同,为保证填土质量,填筑用土应使用充分扰动的土,大于20230mm的土块应打碎,并应注意掌握黄土的压实含水率。 7、道路路床两侧的碾压宽度应各超出设计宽度500mm。 8、黄土路堤的边坡应整平拍实,并予以防护,防止地面水冲刷。 (五)淤泥(沙)基底(路基)处理 1、淤沙路基的施工应防止过度扰动地下水位,防止因地下水位流动而造成大面积路基下沉。 2、淤沙路基的处理宜采用换填透水性材料法,换填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采用抛石挤淤处理软基时,应从中间向周围抛投块石,将淤泥挤出路基范围,以提高地基强度,石材宜采用不易风化的大石块,平面尺寸一般不宜小于300mm300mm,石块厚度不宜小于200mm,块石应尖端向下,由疏到密夯入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