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 B/T 9 6 5 5-1 9 9 9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 B/T 1.1-1 9 9 3 第4,5,6 章和G B/T 1.3-1 9 9 7 第5 章的 规定,对Z B K 9 0 0 0 1-8 9进行的修订。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 起代替Z B K 9 0 0 0 1-8 9 0本标准由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慈春元、陈佳善。本 标准于1 9 8 9 年2 月 1 7日 首次发布。本 标准首次进行修订。本标准委托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负责解释。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机 械 行 业 标 准 电 工 专 用 设 备控制
2、设备通用技术条件J B/T 9 6 5 5-1 9 9 9代替 Z B K 9 0 0 0 1-8 9Ge n e r a l r e q u i reme n t s o f c o n t r o l a p p a r a t u s f o r t h e e l e c t r i c i a n s p e c i a l e q u i p me n t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电工专 用设备控制设备的要 求、试验 方法、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压 1 0 0 0 V、频率 2 0 0 H z以下、直流电压不大于 1 2 0 0 V的电工专用设备控制设备。2 引用标准 下列
3、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 标准的 各方应 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性。G 日/T 2 6 8 2-1 9 8 1电 工成套装置中的 指示灯和按钮的 颜色 G B 2 8 9 4-1 9 9 6安全标志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发指示i n d i c a t e 吸引操作者注意或指示操作者应完成某种任务。3.2 作证明 p r o v e 证明一种指令、一种状态或条件,一种变化或过渡周期结束。3.3 元件 c o m p o n e n t 电气设备的组成部分,通常按功能区分,可用于
4、各种用途。3.4 器件d e v i c e 电气系统中一种起传递作用但不是利用电能的元件。3.5 过载o v e r l o a d 无故障情况下电路超过满载值时,电路内时问与电流的关系。3.6 防 护装置 g u a r d 借助于 有形的 隔板专门 用于保护的机械部件,按结 构可 称作箱、柜、盖、屏、门、封闭体等。3.7 保护接地电路 p r o t e c t i v e b o n d i n g c i r c u i t 参与防护接地故障不良后果的完整的保护导线和导体件系统。3.8端子t e n n i n a l国家机械工业局 1 9 9 9-0 8-0 6批准2 0 0 0-
5、0 1-0 1实施 J B/T 9 6 5 5-1 9 9 9 提供器件与外部电路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件。4要求4.1 使用条件 符合本标准的控制设备均为户内 安装,并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4.1.1 环境温度 控制设各安装处的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 0 0 C、低于+5 C,2 4 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 5 C4.L Z 大气条件 空气中不得含有过量的灰尘、酸、盐等腐蚀和爆炸性气体。当环境温度为+4 0 时,相对湿度不得超过 5 0%。在较低温度时,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2 0 以下时,相对湿度可为9 0%应当注意,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可能发生的凝露现象。4.L 3 海拔高度 控制
6、设备安装处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 0 0 0 m 4.1.4 振动 控制设备安装处允许振动条件:振动频率范围1 0-1 5 0 H z,最大振动加速1不超过0.5 g 4.1.5 安装倾斜度 垂直安装的控制设备倾斜度不超过5%04.1.6 对供电电网要求4.1.6.1 电压波形为正弦波,谐波失真不超过 1 0%,4.1.6.2 电 压幅值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土 1 0%04.1.6.3 频率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士2%4.1.6.4 各相电压应对称,相电压差不人r 最大一相电压的5%04.1.7 特殊使用条件 a)环境温度、湿度、海拔高度达不到4.1.1,4.1.2 及4.1.3 的规定时;气 b)温度
7、或气温的 急剧变化在设备内邵可 能产生异常的凝露并影响控制设 备的正常使用时;c)空气被严重污染;d)有很强的高温幅射;e)有很强的电场或磁场;0有霉菌或生物侵蚀;g)有火灾或爆炸危险;h)有强烈的振动、冲击;i)其它 非正常 使用 条件。具有上述任何一项特殊使用条件的控制设备,用户在订货时都应事先提出要求,与制造厂协商解决。4.2 总要 求4.2.1 元、器件J B/T 9 6 5 5-1 9 9 9 控制设备中所采用的元、器件必须符合其各 自的产品标准。对元、器件如有特殊 要求或 需进行 改装时,应在 产品出厂的技 术文件中给出相应的技术资料。4.2.1.1 控制设备中的每个元、器件必须有
8、与 电 路图 上相一致的 项目 代号,并用耐久的方法标记在该元、器件上或其附近。4.2.2 控制器件4.2.2.1 位置传感器、手控开关、电磁阀等控制器件应安装在干燥、清洁、便于维修的地方,必要时加防护 装置。4.2.2.2 机械动作的位置传感器(如行程开关)安装后.应保证在超行程时不致失效。如果位置传感器 不具备调 整机构,那么 控制传 感器的 撞铁、凸 轮等应是可调 整的。非机械动作的 位置 传感器(如接近开关)作为安全保护使用时,必须 具备与机械动作的位置传感器相同的可靠性。位置传 感器在工作时的最低防护等级为I P 5 5 4.2.2.3 安装在专用设备上的电磁器件(如电磁阀、电磁离合
9、器、电磁制动器等)的接线端子以及线圈,其 最低防 护等级为I P 5 5,4.2.2.4 压力及温度传感器在工作期问的最 低防护等级为I P 5 5 4.2.2.5 手控开关的操作手柄必须安装在操 作者容易摸到的范围内,且不得低于站立台面 之上。,5 m o 手 控 开 关 的 手 柄 和 盖 的 最 低 防 护 等 级为I P 5 5 a4.2.2.6“起 动”和.“停 止”按 钮应 相 邻 安装,“停 止”按钮 应 安 装在“起 动”按 钮 的 下 方、左 方 或 两 “起动”按钮的中间。4.2.2.,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 B(丁 2 6 8 2-1 9 8 1 第6 章的规定。4.2.2.
10、8 在自 动和手动操作中,红色蘑菇头 形按钮用作紧 急停止。4.2.2.,指示灯分“发指示”和“作证明”两种用途。作“发指示”用时采用红、黄、绿或蓝色;“作证明”用时采用蓝色或白色。表 1 是指示灯颜色及其含义。表 1颜色灯亮的含义危 险 或报 警警报潜x危险或要求立刻行动的情况注意或警告情况有变化或将发生变化安全正常或允许进行按需要指定用意无特定用意除红、黄、绿三色之外的任何指定用意 作证明”使用红、绿、黄三色存在问 题 时 举例润滑系统压力出故障 温度超过规定极限 因保护器件动作而停机有触电危险或触运动部件危险温度(或压力)异常 出现短时的有限过载 自动循环正在运行 冷却通风正常机器准备起
11、动 自动循环完毕.准备重新起动 遥 控 指 示选择开关在 .设定”位置.电源开关接通与工作循环无关的辅助设备正在工作正在选择速度或转向4.2.2.1 0 为了某种原因要引起操作者注意时,可以用闪光指示灯,亮与灭的时间比为 I:1至 4J B/T 9 6 5 5-1 9 9 9对于需优先的信号指示,可使用较高的闪光频率。4.2.2.1 1 光 标按钮分“发指示”和“作证明”两种用途。使用方法如下:a)发指示 光标按钮灯亮,指示操作者可以或者应当按那个亮了的按钮。在某些使用场合,指示操作者必须先完成某项任务,然后按那个按钮。灯灭,证明给出的命令已经被接受或执行完毕。顺序:先是按钮灯亮,而后按压按钮
12、。黄、绿和蓝三色通常用于 这种方式。b)作证明 当按下 未 亮的 按钮时 使灯亮,证明由 按钮所给出的 命令已 经被接受或被执行。此后,灯一直亮着,直至接到相反的命令为止。顺序:先按压按钮,然后按钮灯亮。白色通常用于这种方式。不能采用光标按钮的地方,必须单独使用按钮和指示灯。光标按钮不得用于急停,也不能用于点动。颜色的 含义 严格与 表2 规定 一致,凡此表未包括的 情况必须与4.2.2.7,4.2.2.9 规 定一致。表 2 光标按钮颜色的用法J B 汀9 6 5 5-1 9 9 94.2.2.1 2 按钮、选择开关等手控器件必须具有清晰、耐久的功能 标记。这种标记可以 是文字,也可以是设各
13、用图形符号。4.2.3 电源开关4.2.3.1 电源 开关的操作件必须是手动的,而且在停止工作时电源开关必须能把控制设备的电 源切断。4.2.3.2 电 源开关应为下述中的一种:a)自 动开关(断路器);b)组合开关;c)有辅助触点的IFP 1 刀开关;在任何情况下,辅助触点应能使接触器在N J 刀开关主触点断开前把负载断开。4.2.3.3 电源开关的手柄必须是容易接近的,手柄中心与操作者站立台面(地面)的距离应在。.5-1.7 m范 围内。4.2.3.4 如果 将电 源开关作为急停器件,它的 操作手柄必须是红色的,或者其底部面板上衬以黄色。4.2.3.5 下列电路不需经过电源开关:a)检修控
14、制设备时需用的照明电路;b)专门连 接检修工具(如手电 钻)插座的电路。4.2.4 导线和电 缆4.2.4.1 控制设备推荐采用 铜芯聚氯乙 烯绝缘软电线(以 下简称软线)。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简 称硬线)只允许用作同 一安装面上不动部件(器件)之间的连接线。个别 情况(例如频繁运动部件之间的连接线)可以 采用 通用橡套软电 缆。电 源开关的 负载侧可以采用裸导线,但必须是直 径大于3 m m的圆导线或厚度大于 2 m m的扁导线,而且应具有预防直接接触的保护。导线和电 缆的 额定电 压应满足控制设备 作电压的 要求。4:2.4.2 导 线的截面 积必须能承受住正常工作条件 下流 过的最大稳
15、定电流,并要考虑到环境条件的影响。由于机械强度的原因,控制设备中采用的铜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表 3的规定值。如果受结构限制,必要时也可采用比表 3 规定值小的导线,但以不妨碍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前提。4.2.4.3 导线颜色按下述规定执行:交流或直流动力电跻导线为黑色;交流 控制电 路异线为 红色;直流控制电路导线为蓝色;与外电 路联锁的 控制电 路导线为 桔黄红;与接地点连接的保护导线(P E)必须为黄绿双色;中线(N)、中间线(M)必须为浅蓝色;与保 护导线(P 创 连 接的电 路导线必须为白 色。J B/1 9 6 5 5-1 9 9 9表 3mm使 用 场 合 及说 明导线电。缆软线硬线
16、双芯的三芯和三芯 以 L屏蔽的不屏蔽控制柜(箱、台)外l0.750.7 50.7 5频繁运动的部件问的连接线I1;控制柜(箱、台)外的电子电路连接线”l0.30.30.3控制柜 箱、台)内0.7 50.7 50.7 50.7 50.7 5控制拒(箱、台)内的电子电路连接线”0.20.20.2。20.2竹 例如电子数字电 路和类似的低电平(信号)电路4.3 保护与接地4.3.1 触电防护 控制设备在正常一 L _ 作或故障 情况下,都必 须具备防 止人身触及交流电 压超过 5 0 V(有效值)的带电 导体的 能力。为 此控制设备的 每个电 路或每 个部分都必须采取4.3.1 或4.3.1.2 规定的防护措施4.3.1.1 用控制柜(箱、台)作防护 对于装在 控制 柜(箱、台)内的元、器件,应 采取下述的 一种 或儿种防 护措施:a)用绝缘材料遮盖带电部件,以 便保证即 使门打 开时 也不致意 外地触及带电部件。这种遮盖上必须有6.1.1 的 鲁告标志;b)用 联 锁开 关和 门 构 成 联锁,使 得 只 有 在 卑YLf1 开 关 断 开 以 后 才 能 打 开 门,若 门 是 打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