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工作实施细那么 1总那么 1.1为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切实发挥工会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作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1.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开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开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发动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奉献。 1.3工作原那么。促进企业开展、维护职工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 1.4工作目标。在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
2、工群众效劳,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泼、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1.5本实施细那么适用于盘县供电局工会工作的全过程。 2组织建设及工作职责2.1工作组织2.1.1盘县供电局工作委员会是六盘水供电局工会的一个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根底和工作根底,是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2.1.2工作的根本任务: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2)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催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个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
3、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创造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先进),负责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的日常管理工作。 (6)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协助和催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平安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平安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4、,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8)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9)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2023)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2.1.3工会的活动方式 (1)坚持群众化、民主化,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方案、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2)按照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愿,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 (3)召开会议或者组织活动,需占用生产时间的,应事先征得局行正同意。 (4)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工作制度。 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创立劳动关
5、系和谐企业。 2.2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盘县供电局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经局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2.2.1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举,分别行使职权。 2.2.2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组共同组成,按工会小组为单位组成,推选组长一人。 2.2.3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合设各专门委员会。 2.2.4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合设主席团,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经会员代表预备会举手表决,选举产生。其职责是:审议决定大会议程,组组大会召开,讨论审议有关的报告和大会决议的草案,检查催促大会组织工作,审理大会期间代表的提案和其它有关事宜。
6、2.2.5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筹备和组织,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2.2.6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议和批准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4)听取工会领导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5)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6)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2.3工会委员会 2.3.1盘县供电局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1)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承担职工代表
7、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 (2)主持本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3)负责筹备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4)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要工作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5)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6)讨论决定本级蔡的财务预算决算。 (7)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2.3.2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每届任期五年。 2.3.3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 2.3.4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贯彻
8、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2)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3)工会工作方案和总结。 (4)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开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5)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6)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2.3.5各机关部门、供电局、变电站分别建立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2.4局工会主席职权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2)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3)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
9、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4)代表和组织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5)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平安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6)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向上级工作报告重要信息。(8)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3工作机制 3.1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效劳。监督行政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 3.2依法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可就劳动报酬、劳动平安卫生、女职工特殊权
10、益保护等签订专项合同。 3.3局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组织开展工作。 3.4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3.5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依照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群众性平安活动。 3.6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预警机制,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报、预防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7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开展
11、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求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 3.8组织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4会员代表 4.1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2)坚持党的根本路线。 (3)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2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兼任职工代表。 4.3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工代表相同,可连选连任。 4.4会员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我不明白人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 代表
12、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局工会委员会审批。 4.5会员代表任期内在本单痊内调开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调出本单位或离、退休,其代表资格自然取消,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代表缺额,按民主程序另行选举,报局工会审批。 4.6会员代表的职责: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生产、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人员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方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积极参加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
13、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6)积极宣传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5会员管理 5.1凡本局职工,只要成认工会章程,都可能参加工会为会员。 5.2职工参加工会,须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报局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经会员证。 5.3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14、(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所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侍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盘县供电信息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5.4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根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举办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段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5.5会员有退会自由。 5.5.1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局工会委员人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5.5.2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都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5.6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