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平安职责 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教职员工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平安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二、及时制止消防平安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三、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四、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