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移动文物普查中的文物保护与平安 淳口镇2023年度不可移动文物平安工作工作汇报 为了加强我镇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平安保护,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名录,淳口镇已有不可移动文物点十一处,其中市级三处、县级八处,根据我镇不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保护和管理好我镇不可移动文物,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社会事业,现将本年度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为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平安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组长:胡汉堂 副组长:罗昌华 成员:朱书先吴信兰庆华姚良微 二、宣传造势 1、做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
2、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了责任保证书。 2、对文物点周边群众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文物点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 三、文物工作开展情况 1、聘请文物保护员(4人),文物平安督查员(3人),对各文物点的平安进行巡查。 2、举办文物保护员法律和文物知识培训,增强保护员的法律意识和文物常识。 3、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世界文化遗产日做好宣传。 4、办公室按合同建立乡镇文物平安检查台账,采取实地巡查、 巡查的方式,每个月实地巡查一次, 巡查两次。切实把我镇各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好,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到了文物保护纳入政府预算,实行奖惩兑现。 5、实行精细化管理,层层落实到位,结合公安、规划、城建、国土建设部门紧紧联系在一起实行综合执法,牢固树立平安第一观念。确保了我镇十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平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