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中学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 1.教师是用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使用演示仪器及材料由教师自己准备,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可代为准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员准备。 2.上课前实验员必须将仪器、物品准备好,教师须检查试做,如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3.仪器使用后要及时送还,归还仪器时,要让管理员当面验收。 4.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才可以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贵重或正在使用的仪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先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收回,试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6.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管理员说明并登记,凡属使用不当构成的损失,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7.新到仪器和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员要及时熟悉、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师要经常了解仪器室内实验器材设备的变化情况,以便安排实验教学,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整理维修仪器设备。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