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最新刑事辩论状格式范本 辩论人:地址:被辩论人:地址: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辩论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辩论状;其次是弄清晰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确实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留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咨询题。在明显存在上述咨询题时,不要急于辩论,辩论时在辩论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辩论人已于_年_月_日收到,现依法提出辩论状如下:第一、辩论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
2、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依照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1、辩论人与被害人_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通过法医鉴定,受害人_的死亡,系坠楼而导致。不管是_系被别人推下楼导致坠楼死亡他杀,依然企图逃离别人的监视由于意外而坠楼死亡意外,甚至系不甘遭到人身限制而自杀从而导致坠楼死亡自杀,都与_没有必定联络。假设是第一种缘故导致,那么杀害受害人_的凶犯需要承当侵权责任;假设是第二种缘故,那么不构成刑事犯罪,监视、限制_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领导人_、_及其指使的
3、监视人员需要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假设是第三种缘故导致,那么传销组织领导人_、_及其指使的监视人员也需要承当侵权责任。而一方面公安机关没有查明导致受害人_坠楼死亡的真正缘故,另一方面也不能证明辩论人_将受害人_系传销组织领导人,更不能证明辩论人_监视或限制受害人_人身自由,毫无疑咨询_的死亡与辩论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2、辩论人开展被害人_进入传销组织,不构成刑事侵权行为。辩论人_开展受害人_为传销组织下线,一方面是遭到_和_共同的同学_的强迫并提供号码,另一方面_在迎接_到_时遭到_、_指派人员跟随监视,而且_仅仅开展了一名下线,毫无疑咨询不构成情节严峻,也就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
4、峻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咨询题的批复中所规定的非法运营罪。既然在_年案发时辩论人_不构成犯罪,那么不管辩论人是否构成2023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往常的行为,假设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_都不构成刑事犯罪,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真凶_、_限制被害人_的非法行为,与辩论人的行为之间无直截了当、必定的因果关系。辩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原告人的经济损失自然不应当由辩论人赔偿。真凶_一方面强迫辩论人将同学_骗到_,另一方面指使别人监视受害人_甚至限制
5、_的人身自由,导致_不幸坠楼死亡的责任,应当由真凶_、_依法承当。仅仅由于_被真凶_的强迫下打出一个,就要求同为受害人的辩论人_承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刑事责任和受害人_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毫无疑咨询不仅对弱女子_不公平,也对受害人_不公正。其直截了当的结果确实是,辩论人承当着真凶的法律责任,真凶却由于种种缘故此逍遥法外。第三、辩论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辩论人_与受害人_系同学关系,辩论人在两人共同同学班长_的强迫下,依照_提供的号码,按照_安排,将受害人_骗到_并带入_为首的传销组织。尽管辩论人对受害人_的死亡不负有法律上的直截了当责任和必定责任,但是毕竟辩论
6、人也存在道义上的过错。因此,辩论人_愿意对原告人的损失作出力所能及的补偿。同时,辩论人_也愿意配合司法机关,将真凶_、_绳之以法,以告慰同学_的在天之灵,还受害人一个公正,还社会一个公平,还本人一个洁白。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照。原告人要求辩论人承当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_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咨询题的规定第一条关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照,其详细数额难以确定。综上所述,辩论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
7、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恳求赔偿没有事实依照和法律依照,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恳求。但是,本着处理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那么出发,辩论人愿意承当一定的道义责任,尽本人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辩论人再一次呼吁司法机关,留意到是逍遥法外的真凶制造了今天的悲剧,希望可以将其捉拿归案。同时,辩论人也向原告人表示歉意,愿意弥补本人给原告人造成的损失,并支持原告人向有关部门恳求缉拿真凶、惩罚凶手、讨还血债。此致_人民法院辩论人:_年_月_日风险提示: 在辩论时,辩论人被告对本人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留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咨询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尽管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存本人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辩论书副本_份;证据材料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