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内部监督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稳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平安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方法,依据市财政系统2023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财政监督检查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
2、,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23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23年2月25月日,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23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根底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平安检查,科室
3、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平安,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23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
4、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根底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响,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
5、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工程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方法(财政部58号)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4、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纪律和保密要求。 5、财政监督检查组要对各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局长、分管局长。 内容总结(1)自查阶段2023年2月25月日,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2)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3)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