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办事处消防平安职责街道办事处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职责暂行规定为明确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职责,加强对消防平安和安 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那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 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 门的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职责规定如下:一、街道办事处全面领导本辖区内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 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平安和平安生 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辖区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工作 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发布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2、并 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职责明确的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 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平安监督管理手段,并 保证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工作 经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关闭不具备根本消防平安 和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接到发生重大、特大平安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消防平安和平安 生产职责。街道办事处主任对本辖区内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工作 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 防平安和平安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二、对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负有监督管理的各社区
3、居委 会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以下安 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组织做好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的宣传、教 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平安生产和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 业单位、易燃易爆及居民区的消防平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大、特大平安 事故;劝阻辖区内居民不要建设危房,必要时采取书面通 知形式予以制止。定期向街道消防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消 防平安工作情况,及时将消防平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 管领导;配合上级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分;接
4、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特大平安事故报告后, 立即向街道分管领导报告,并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 止事故扩大;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街道消防 平安和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平安事故统计表;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职责。对平安生产负责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街道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和各社区居委会的正职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辖区平安 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 的平安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三、街道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本街道辖区内消防平安和平安 生产
5、工作,并负责职业平安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街道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本街道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工作的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有关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的综合性规定、 标准,以及有关职业平安生产的规定、标准,并检查执行情 况。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街道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 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组织开展全街道的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的监督检 查,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协调,监督跨地区、跨部门、踌行业的 重大平安事故隐患的治理;依法对职业平安实施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工程安 全设施“三同时的平安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对东门街道辖区内有关单位和各社区居委会 落
6、实消防平安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和 考核;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消防平安和安 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大事故的调查上报结案工作;十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和安全生产职责。四、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平安的 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相关公共场所、内部单位的消防平安工作进 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平安管理和使用、运输 环节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平安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平安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火灾、爆竹以及危险化学 品丧失、流散、泄露等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平安生产职责。五、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按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事故的防范工作,参加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